穗每戶限購一套住房

2010-10-16

【中新社廣州10月15日電】(葉間開)隨著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寧波、福州、廈門八市先後出臺住房「限購令」,廣州市「限購令」15日正式發佈並即日起執行,每戶限購一套住房,同時出臺了四個方面對樓市的調控措施。 一是限制炒房措施:第一,戶籍家庭和常住非戶籍家庭(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常住認定標準為能夠提供在廣州市一年以上的納稅證明或社保證明)只能新購買1套商品住房。第二,非常住的外地家庭和個人不得購買商品住房。第三,未滿18歲的人士不能單獨購買商品住房。第四,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按照住建部等部門2006年171號文等有關政策嚴格執行。 二是限制貸款措施:第一,各商業銀行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第2套放房貸首付比例不得低於五成,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第3套及以上房貸全面停貸。第二,禁止各商業銀行發放消費性貸款用於購買住房;禁止發放浮動型貸款和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貸款;禁止在全額房貸前追加貸款;第三,住房公積金同步實行差別信貸政策,對購房經濟適用住房和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可為2成;首次購房但建築面積超過90平方米的,首付比例為三成;第2套房貸的,首付比例不低於五成;第3套及以上房貸的,全面停貸。 三是土地增值稅調控措施:按照《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於調整我市土地增值稅預徵率的公告》的規定,實行差別化的土地增值稅徵收政策,對經濟適用房不預徵,對普通商品房按照2%的稅率預徵,對非普通商品住房按3%的稅率預徵,對別墅按4%的稅率預徵。對定價過高、漲幅過快的樓盤,廣州市地稅局重點對其進行土地增幅稅清算和稽查。 四是擴大住房保障的措施:在完成在冊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保障任務後,將逐步擴大住房保障惠及面,多渠道加快、加大公共租賃房建設,妥善解決「夾心」階層住房困難問題。 在15日舉行的有關新聞發佈會上,廣州市土地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長黃文波表示,該新政的出臺是為了鞏固樓市調控成果,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而制定,屬於臨時性政策,暫時沒有有效期。如果樓市仍然沒有得到控制,廣州市將會實行更嚴厲的政策,堅決遏制樓市的不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