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榮喜歡迎法院裁決

2010-10-23

【本報訊】對於中級法院駁回一宗僭建非法天台屋之人士上訴,工務局城市建設廳廳長陳榮喜對裁判表示歡迎,尊重法院作出的判決,又重申,將繼續對天台僭健物及其僭建工程進行清拆。 政府今年對位於南灣大馬路一住宅大廈的僭建天台屋發出清拆令,違法人因而向法院提出上訴,要求中止政府該清拆令;中級法院前日駁回上訴人的司法上訴。裁判書指出,如涉案天台仍繼續維持現有狀態,那麼萬一在該樓宇不幸發生火警時,其對人身安全所將造成的惡果必然堪虞;在相比之下,聲請人所聲稱的其他私人自身利益,便一概顯得微不足道。由此可見,無論如何,聲請人也絕不可受惠於《行政訴訟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條第四款的規定。據此,法院不得批准聲請人的中止涉案拆卸令的效力之聲請。中級法院不批准有關中止拆卸令效力的請求。 陳榮喜指出,該工程有礙居民消防逃生的公共利益,有需要進行清拆。對法院的判決表示歡迎,相信有助今後政府持續嚴厲打擊非法工程。

拆遷組已處理  逾百二宗個案 今年新立案的天台僭建工程有九十個,連同其他非法工程,優先需要處理的僭建工程共有一百九十宗,「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自今年第二季開始清拆行動至今,共採取了數十次行動,處理超過一百二十宗僭建個案,目前尚有多個僭建物正在清拆中;亦有市民在收到政府發出的清拆令後,自行到土地工務運輸局申請自願清拆。

強調不會一刀切 陳榮喜強調,居民不要心存僥倖趕建僭建物,施工中的新增或翻新個案、危害所在樓宇結構安全、僭建物本身殘危、塞渠漏水、影響公眾衛生和影響防火安全等個案會作優先處理,但不會「一刀切」取締現有僭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