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民署綠化管理意識不足

2010-11-05

【本報訊】自稱「工作目標就是為市民及遊客提供一個優美的綠化環境」的民政總署,竟被審計署批評「其在綠化工作的管理意識存有不足」。昨日公佈的審計報告又踢爆,當「管護樹木協調工作小組」運作停頓時,民署發新聞稿宣稱該小組在風季來臨前做好樹木護理。表面看來,民署已編制「澳門古樹名錄」及制訂專有的「保護古樹措施」,但審計署則揭破其對古樹保護的重視不足。原來,在審計過程中,民署多次遲交文件資料給審計署,即使提交了,部份內容竟被修飾了。

踢爆新聞稿講大話 審計署公佈的《民政總署的綠化工作》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是本澳首份環境審計報告,發現本澳欠缺完善的總體城市規劃法例和體制,令綠化規劃工作只就個別區域或工程項目進行。審計署認為民署在制定和執行日常綠化工作的效益不彰,有待改善。 「民政總署既沒有為綠化工作訂定整體規劃、又缺乏對日常運作細節的重視,反映其在綠化工作的管理意識存有不足。」審計報告指出,民署成立至今,只在二OO七年為「樹木護理」一項範疇的工作訂定了短中長期計劃,其他範疇的綠化工作則欠奉,整體上顯然存在不足。民署又欠缺制訂具體工作計劃的意識,難以確保工作能按照既定目標,並於合理時間內完成。

護樹組缺完善文件記錄 二OO五年,亞馬喇馬路發生塌樹壓死途人事件後,民署成立「管護樹木協調工作小組」,但是,自組長於二OO九年調職後,組員便以沒有組長召集會議為理由令小組運作停頓。審計報告指出,在該小組沒有運作下,「民署仍透過新聞稿向外宣稱小組已為將來臨的風季做好樹木護理,其訊息的可靠性令人懷疑」。報告也揭示,「管護樹木協調工作小組」也欠缺完善的文件記錄等。

立法護樹得個講字 審計署認為,民署所訂定的保護樹木措施,實效不足;而工作態度亦有欠積極,顯示民署未有認真履行保護樹木工作的責任。民署雖清楚知悉現時保護樹木的難點源於缺乏法例支援,但對於立法工作只反覆停留口頭討論階段。

對古樹重視不足 至於保護古樹方面,民署雖對外宣稱已編制「澳門古樹名錄」及制訂專有的「保護古樹措施」,但參照審查結果後,審計署認為民署對古樹保護的重視不足:「民政總署除了放置古樹名牌外,實際上未有制定任何具體的古樹保護措施,未能凸顯對古樹的重視。」 二O一O年一月開展審計工作後,審計署曾向民署發出多份索取文件資料的清單,但民署多次未能於雙方約定的時間內提交。審計署認為,若多次以搜尋文件及文書行政程序需時為理由而延遲提交,顯然是不合理的。此外,民署亦未完整地提交審計署要求的資料,部份資料僅提供影印本,部份資料更曾被修飾。審計署認為:「民政總署欠缺妥善的檔案管理機制」。 審計署建議,民署要加速制定綠化專有法例及保護樹木的法規,為古樹訂立明確標準及妥善的管理措施。全面檢討現行的檔案管理機制,設定完善的檔案管理制度,有系統地記錄及妥善保管相關文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