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繼續派錢 延續各項稅務減免支出合共四十七億

2010-11-17

【本報訊】特區政府明年度施政報告,基本上延續過去的派錢措施,繼續實施多項稅務減免﹑經濟補貼或津貼措施,以及分享計劃。政府預計將為此支出約四十七億元。其中,建議向每個合資格居民的中央儲蓄制度戶口注資六千元,而明年的「現金分享計劃」將建議向每名永久居民發放現金分享四千元,非永久居民每人二千四百元。此外,政府也建議調升公務員的薪俸每點至六十二元。 崔世安在特區政府明年度施政報告中表示,政府將繼續紓緩通脹為居民帶來的生活壓力,扶助弱勢社群,協助有需要人士解決困難。決定繼續實施多項稅務減免、經濟補貼或津貼措施。建議在明年繼續減收全體就業居民職業稅的百分之二十五,免稅額亦將由九萬五千元調升至十四萬四千元;繼續免收所有營業稅、小販牌照費、街巿攤檔租金、人壽及非人壽保險印花稅及銀行手續費印花稅;繼續免納廣告牌照稅(不包括煙草廣告),各酒樓、餐廳免納旅遊稅;繼續免收房屋稅首三千五百元稅款;繼續所得補充稅可課稅的年收益豁免額由三萬二千元增至二十萬元;繼續豁免表演、展覽娛樂項目入場券及觀衆票的印花稅;未擁有不動產的澳門永久居民購買不動產,繼續可獲豁免首三百萬元的不動產轉移印花稅(僅限於居住單位)。繼續實施上述各項減免措施後,政府少收的稅費款項約十四億元。 繼續實施向符合資格的社屋輪候家團發放臨時住屋補貼的計劃,一至二人家團,每月補助一千零五十元;三人或以上家團,每月補助一千六百元,預計此項住屋補助將接近二億元;繼續實施「書簿津貼制度」,向所有在教青局登記、就讀於正規教育並持有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的學生,每學年發放一千五百元津貼,以協助學生購買書簿用品,預計對此項津貼的支出將約為一億元。此外,政府將透過社會工作局,繼續向有困難家庭發放經濟援助金,向三類弱勢家庭發放特別補助和特別生活津貼;繼續發放五千元的敬老金。政府將為上述措施支出約二點六億元。

央儲注六千 現金分享四千 他說,綜合社會各界對現金分享計劃實施以來的意見,將目前臨時性的現金分享措施,研究逐步過渡到建立長期的中央儲蓄制度和制度化福利政策,進一步體現居民分享特區經濟發展成果的效益。為進一步落實雙層式的社會保障制度,並根據今年度的財政結餘情況,建議向每個合資格居民的中央儲蓄制度戶口注資六千元,而明年的 「現金分享計劃」將建議向每名永久居民發放現金分享四千元,非永久居民每人二千四百元;建議繼續向每名澳門居民派發金額為五百元的醫療券。 同時,政府將延續對住宅單位作出電費補貼,二O一二年三月前,每一居住單位每月繼續可獲補貼一百五十元電費,該月電費少於一百五十元的單位將免交電費,餘額可累計至在規定日期內繼續使用,預計對此項補貼的支出約為三‧二億元;繼續對全職低收入受僱人士作出經濟補貼,接受符合季度每月平均工作條件的、以僱員身份參與社會保障基金供款的、年滿四十歲以上的本地居民中的全職工作僱員,申請收入補貼。申請補貼季度的每月平均總工作收入(包括由不同僱主所取得的總收入)不超過四千元。預計實施上述各項補貼及分享措施,政府將支出約四十七億元。 此外,為減輕居民房屋稅的負擔及鼓勵租務市場的發展,政府建議修改《市區房屋稅章程》,將有租賃關係的市區房屋稅稅率由原來的百分之十六調低至百分之十;至於沒有租賃關係的市區房屋稅稅率,則由原來的百分之十調低至百分之六。 崔世安表示,明年將積極推動公務人員中央統籌管理模式,實行中央招聘及晉升機制。政府已透過修訂《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對實行多年的公務員福利制度作出調整。此外,政府也建議調升公務員的薪俸每點至六十二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