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實用比率 官稱落實樓市持續發展

2010-11-23

【本報訊】土地工務運輸局推出新措施,強制要求明年一月一日起,發展商遞交新入則的樓宇建築計劃時,必須提供各用途單位的實用比率,並將獲當局核准的數據向公眾披露。雖然,當局聲稱新措施是落實促進房地產市場可持續發展的六大政策,該政策普遍被視為遏炒風和樓價,但是,當記者問措施如何遏抑炒風,出席記者會的官員未有清晰回應。 工務局計劃於明年一月一日起發出指引,強制要求發展商在提交新入則的樓宇建築計劃時須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新措施要求,發展商必須在政府新修訂的「技術資料表」中填上建築項目每一用途的實用面積比率。有否填寫實用面積比率將成為政府核准申請 (即批則) 的必要條件,並會影響政府繼後對該計劃之工程准照及使用准照 (即入伙紙) 的發出。 工務運輸局會將新入則的建築計劃最新狀況變化之資料上載到局方網頁,供公眾查詢。主要做法是將發展商填寫的「技術資料表」內容,分成「首次核准」、「在建至竣工」、「已發使用准照 (俗稱「入伙紙」)」三個階段陸續發放,讓公眾能掌握建築計劃的最新進度。 當局昨日介紹新措施時聲稱,新措施是落實早前公佈的促進房地產市場可持續發展六大方向政策。有記者問這措施究竟對樓價降溫有甚麼影響,土地工務運輸局副局長陳寶雲稱,措施可讓消費者掌握更多資訊,來決定是否購買,「他們的決定可能對市場有一定的影響。」

惟容業界顧誠信 記者再追問新措施是否與「劉十招」和「遏抑炒樓」無直接關係,陳寶雲翻查資料後表示,新措施是落實「十招」中的提高信息透明度。至於,如何「壓抑炒風」,她沒有清晰回應。另外,一月一日前遞交到工務局的新則沿用舊制,不需公佈實用面積比例等資訊,陳寶霞相信業界會為自身誠信、專業、競爭而樂意自願公佈資料。 土地工務運輸局及消費者委員會提醒有意置業的市民,應識別樓宇是否已獲政府核准圖則;如具有核准圖則,發展商通常會在售樓說明書及相關廣告內標示出工程准照編號。此外,消費者亦可向樓宇銷售或地產公司索取售樓說明書,以保障自身權益;對不具備售樓說明書或無提供圖則等資料的樓盤,消費者應三思該樓盤的質素及其他的權益問題。 兩個部門昨午也舉行業界說明會。有業界人士提出疑問指,若發展商公佈、廣告宣傳的面積與當局初時核准的資料不符時,政府是否有措施規管。陳寶霞稱:「我們工務局其實沒有法例監管你們的廣告等等,你們的廣告應由廣告法來監管,我們有多一個渠道給市民,知道我們工務局核准了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