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改革成箭靶

2010-11-25

【本報訊】行政法務範疇過去積極推行公共行政改革,惜被指成效不彰,議員林香生認為,是政府沒有弄清公共行政改革的核心,指出政府將改革分割,而並非以一個整體和網絡形式推行,必須做到整體政府網絡化治理,才可達到公共行政改革目的。 政府推出了公共行政改革路線圖,又成立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小組,逐步推行公共行政改革,林香生向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問﹕「行政改革是為甚麼而改?現有行政改革有甚麼問題?」指出問題要點。他認為,從管理體制上看,目前推行的公共行政改革是「碎變化」沒有整合,由於將改革分割推行,導致成效不彰。廿一世紀之後公共行政是要整合,將之視為個整體網絡,做到整體政府網絡化治理,這個是公共行政改革最深的問題。各部門間也有職能重疊、缺位情況,部門爭住管,爭到後又不理,反映行政架構失當。 議員李從正則以電子政務作例子,反映出政府推行公共行政改革績效不明顯的原因。他指,電子政務工作只是流於表面,並無觸及到實質,局限在流程電子化上,明顯是對電子政務的理念認知不足,曲解電子政務的實質原意。認為電子政務的核心是政務,在推行電子化之前須必先整合部門職能、理順組織架構、優化工作流程,不然在原有的行政程序上推行電子化,只會是架床疊屋,增加部門工作量,畫蛇添足。推行電子政務首先是要加強有效監管的能力,對部門的職能作出重組,改善部門協調,其次是優化行政程序,減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他感到,行政程序繁複a紛亂,令到龐大的政府架構無法運作順暢,且甚無效益的行政規章,除令效率、效益降低之外,亦浪費資源,浪費公帑。 蕭志偉認為,要深化及優化行政改革體制,政府需從社會管理者角色職能轉變為推動社會發展角色,透過服務型政府的構建,推動公務員配合,走向績效更高要求的現代化政府。 除公共行政改革,議員也關注到法律改革。行政法務範疇明年施政重點中提出,明年法律清理和適應化工作進入第二年工作階段,將繼續清理一九七六年至一九九九年期間頒布的法律及法令的生效狀況,對仍生效的法律及法令進行適應化處理,以及完成五大法典及重要法律中文譯本核實。林香生希望這個清理有利於符合澳門區情的適應化,可以為未來發展尋找到一些規律性的東西,不是只是翻譯為中文就叫做清理。更指出,立法部門存在以法律再去做法律的問題,當有些法律做不到、行不到的時候,又做法律,清理過程不僅注意量的問題、還有質的問題,要根據澳門的區情,澳門發展不斷完善。 對於法律完善和法改問題,議員持不同觀點,有議員批評法律滯後,但也有議員「撐」政府,歐安利不認同,本澳法律制系陳舊和滯後,以五大法典為例,只是沿用十多年,未見需要修改,也不適宜隨意修改。 提到法律改革,涉及法律人材問題,議員唐曉晴指出,法律改革不是多請一兩個法律人員便可進行,需要大量法律人才。也有議員關注司法人員培訓,以及本澳本地多年來只能成功培訓出九名法律講師,感到遺憾,希望政府未來加大法律人員以及司法人員培訓。  陳麗敏認同,政府關注到法律人員培訓的重要性,認為本地有需要設立專有政法大學,且有迫切性。相信這有助建立本澳法律制度體系,推動法律人材培養。 一九七六年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頒布的法律、法令共有七百多份,法務局局長張永春回應, 法律清理和適應化工作由數年前已開始籌備,主要工作是將會就相關法律中不再適用的情況或字眼作修改,至第三階段時才會開始對本澳五大法典逐一作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