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屋輪候家團住屋補助申請月底結束

2010-11-25

【特訊】為繼續在財政上支持社會房屋輪候總名單中獲接納輪候家團,減輕有關家團的住屋負擔,特區政府已將《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延長至明年8月31日,並適當地放寬收入上限和調升補助金額,讓更多輪候家團受惠。該計劃的申請期至本月30日前,房屋局呼籲合資格的申請家團儘快於限期前提出申請。 新一期的《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共發放12期,每月一期,1至2人家團的補助金額由每月750元升至1050元,3人或以上則由每月1100升至1600元。 凡符合8月8日第69/88/M號法令第三條或第25/2009號行政法規《社會房屋的分配、租賃及管理》第三條所定的一般要件的社會房屋輪候總名單內的獲接納輪候家團,且非為社會房屋承租人或社會房屋承租家團的成員,均得申請住屋補助,但申請家團的每月總收入不得超過法規所載之金額。 此外,2009年社會房屋申請確定輪候名單有4800份申請被接納,有關輪候家團已獲豁免提交證明文件,只需填妥該計劃的申請表及於申請期內交予房屋局,即可獲發補助。凡受惠該計劃的家團均無須重新提交申請表,將繼續獲發住屋補助。目前,連同2009年的申請,社會房屋輪候總名單內的獲接納輪候家團共9928個。 而截至本月15日,房屋局收到申請表共3151份,當中1594份申請已成功獲批給補助,因不符合申請資格不獲批給的有5份,此外,尚有1552份正在處理中。 根據房屋局資料顯示,2008年及2009年住屋補助之申請及處理情況中,在當時5675個社屋輪候家團中,2940個社屋輪候家團,佔51.8%申請住屋補助,最後成功獲批補助的則有2507個家團。特區政府放寬申請「住屋補助」之收入上限後,預計將協助更多社屋輪候家團,紓緩該等家團因通脹及樓宇租金上升帶來的生活壓力。 申請補助須於2010年11月30日或之前透過向房屋局提交已填妥及簽署的申請表,有關《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的申請表及填表指引,市民可直接前往房屋局索取或於房屋局網頁www.ihm.gov.mo下載。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房屋局28594875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