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賜抨預算超支與官員通則

2010-12-29

【本報訊】直選立法議員高天賜 (見圖) 指出,就算庫房有很多錢,不等於政府可以很隨便動用公帑,應該考量每個項目的效益,他又批評,政府在調配資源及動用公帑方面缺乏透明度。另外,高天賜認為「主要官員通則」沒有罰則,不能體現問責的效果,他促請行政長官責成司長草擬更能體現問責效果的法規守則。 直選立法議員吳國昌日前在書面質詢中指出,政府的四十四個投資項目中,二十一個超出預算,其中五個超出兩倍以上,最高超出九百九十多倍。高天賜指出,每年的預算都有很大問題,當局在調配資源和動用公帑方面欠缺透明度,使用金錢又根本不考慮效益。 「雖然,我們現在有很多錢在庫房,但不等於可以很隨便使用大量金錢。好似那些晚宴、好似組團出外訪問,使用的錢和得到的效益是多少?有沒有人去研究是否值得?是否真的有很多錢,甚麼都可以做,不需要負起責任?這是關鍵的問題,需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與立法會商討,未來怎樣可以真正向市民負責。」 高天賜重申,一直要求政府動用四千萬元以上的公帑前,應先交到立法會審議。他提醒,輕軌是回歸以來最大的合約,需要使用巨額公帑,可以追加數百倍預算:「我們怎樣監管呢?」 他又指出,剛公佈的「主要官員通則」不能體現問責的效果,完全見不到罰則:「今次是開始,但是非常不足,完全幫助不了行政長官在執行問責時作出決定。」他認為,行政長官需要責成司長盡快草擬行政法規等,以體現和幫助行政長官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