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局長及副局長就職

2011-01-04

【本報訊】昨日是新設立的﹑由法律改革辦公室及國際法事務辦公室合併而成的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投入運作的第一日﹐局長朱琳琳及副局長陳軒志也於昨日正式就職(見圖)。 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正副局長的就職儀式昨日中午舉行﹐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主持了儀式。她在致詞時表示﹐特區政府在總結過往的經驗,為加強立法統籌及全力推進立法規劃,並考慮到社會及立法會對法務工作的訴求,將法律改革辦公室及國際法事務辦公室合併為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 她說﹐新設立的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作為法改中央統籌機構,協助政府統籌立法計劃的制定和監督其執行,檢討並草擬重大法典及主要法律制度,以及進行國際法事務方面的工作。 陳麗敏介紹說﹐為有效落實特區政府各範疇所編定的法規項目,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將透過各種機制和規範措施,包括:集中資源力量把握既定的時間規劃,嚴格遵守「法規項目草擬流程指引」的規範,及組成跨部門專責小組等,全力推進法規的草擬及修訂工作。特區政府將在立法規劃的大前提下,因應社會的實際情況和需要,作出適當的調整,以滿足和配合社會不同發展階段的需要,並優先推動有關民政民生方面的法規項目。 出任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局長的朱琳琳表示﹐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除承擔原屬法律改革辦公室及國際法事務辦公室的職能外,還專責推動特區政府中央法律統籌機制的工作,以便政府可以集中資源,以輕重緩急的次序推出法例,及時回應社會的需要。她表示﹐今後該局會加強與各公共部門的溝通,以輔助各職能部門按期完成各自的立法項目,共同為特區的法制建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