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政府 閉門簽約 三公司已簽妥新巴服務合同

2011-01-05

【特訊】特區政府與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下簡稱:「新福利」)、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下簡稱:「澳巴」)及維澳蓮運公共運輸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維澳蓮運」)簽署「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合同,三家公司將由8月1日起提供合同訂定的巴士服務,為期7年。  

八月一日起政府買起巴士服務 簽署儀式於前日及昨日下午三時假財政局舉行,分別由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及代局長鄭岳威代表特區政府與「新福利」、「澳巴」及「維澳蓮運」的代表簽署合同,其中與新福利訂立的合同金額為澳門幣2326360349.5元,提供兩個標段共21條巴士路線的服務;與澳巴訂立的合同金額為澳門幣811251208元,提供一個標段共13條巴士路線的服務;與維澳蓮運訂立的合同金額為澳門幣1638888149.1元,提供兩個標段共26條巴士路線的服務。上述公司由8月1日起提供合同訂定的巴士服務,為期7年。  

市民票款歸政府所有 按照合同規定,營運公司必須按照政府所訂立的集體客運公共服務要求包括服務質素、巴士路線及班次等,提供服務、車輛、設備、人員及後台設施等,並按照實際所提供的服務向特區政府收取合同訂明的服務費用,乘客所支付的票款則屬特區政府所有,以此扣除上述支出。  

闢新路線‧增出車率 隨著新服務投入運作後,政府將進一步強化對巴士服務的監管,除大幅增加巴士出車班次;增闢新的路線,擴大現有巴士網絡覆蓋範圍;增加夜間巴士路線數量及延長服務時間,達致本澳巴士服務24小時運作外,亦會規範車輛的車齡,及車廂內的無障礙設施等,務求為公眾提供更優質的巴士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