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地罰款太輕

2011-01-05

【本報訊】對於修訂《土地法》諮詢文本內提出的換地規定,有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的委員認為要收窄兩幅換地的價值差距,並建議政府委託評估公司對土地的估價,以強化換地的公平性。另外,有委員認為諮詢文本對霸地的罰款太輕。 昨日,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三個專責工作小組,取聽土地工務運輸局代表介紹修訂《土地法》諮詢文本。會後,補償安置小組召集人梁竟成表示,委員關注文本內關於換地的內容,文本建議,如基於公共利益,政府可以交換方式批給土地,但所收土地的價值應不少於批給土地的價值的一半,且承批人須以溢金方式,繳納二者的價值差額。 有委員建議收窄兩幅換地的價值差距,梁竟成稱:「基於土地不可能一幅等於一幅,價值不可能完全相同,一定要有一個參考,當中會有差別,差別的比例是否需要那麼高?」除了以溢價金計算土地價值外,委員也建議政府委託評估公司估價,強化土地交換的公平性。對於文本內關於非法霸地的罰款不高於五十萬元,有委員認為破壞山體的罰款太輕,梁竟成稱:「有委員提出,例如破壞山體,五十萬都不足恢復原狀。」 另外,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在去年七月後,至今仍未復會,身兼公屋委員會副主席的梁竟成被問及何時開會,他沒有正面回應,只表示現正研究需要討論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