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服務政府按質量付費

2011-01-11

【本報訊】八月一日新巴士服務模式實行,交通事務局澄清,四十八億元判給金額只是「上限」,會按服務質量「付費」,而巴士公司的其他業務包括廣告,照舊不受特別規範。

四十八億只是上限 政府早前公布,三間公司新巴士服務批給價近四十八億,原來是「表面數字」。汪雲解釋,根據實行車資補貼優惠計劃的資料,推算出未來七年總體車資收入約有二十多億元,故扣除這些,政府實際要投入的,估計約為廿億元。

批給價已留兩成提升服務 外界擔心在政府「包底」模式下服務質量難監管,汪雲強調,是次巴士服務改革,最重要的就是按服務品質和數量(里程數)給付費用,現時的四十八億元只是總額「上限」,「其實它營運幾多,我們就是給幾多,若做得不好,我們不滿其營運時,同樣它是收不到錢的,所以這是公共服務質量監督的最根本的一個手段!」運輸管理處處長羅誠智說,招標方案已預留兩成的浮動服務費,為將來配合城區發展或市民對公交需求時,可彈性和快速回應訴求。 被問及有關上限是否七年不變,汪雲回應道,這四十八億已評估司機等從業員薪酬、燃油價格、通脹三項因素,故在一般變動情況下,基本不會對上限作調整,但並非絕對,「會否有其他政策會令到我地這方面的支出有所增加的話,我相信最重要的就是,佢班次增加的幅度,會否大幅度提升,超出我們這個百分之四十的增幅,如果一旦超越的話,我們相信會有一個數在入面。」

三公司出價均低政府預設 三間巴士公司的盈利空間為備受關注,汪雲稱,當局在設定競投價格時只考慮營運費用,無考慮公司的利潤問題,「它自己想有多少營利空間就落幾錢價」,結果總承判平均價格還低於當局所預估的。羅誠智補充,總判給價給只達當局評估價的七成六,單標段價最高的也只去到約八成六。 現時服務專營下,巴士廣告、租車等其他收入多寡外界並不知曉,新非專營合同亦對此不作規管。汪雲稱,有關批給只是巴士服務提供,完全不考慮公司其他收入,「只要它其他收入是符合現有法例要求,它也是可以做的,當然不合法的就不可以。」

欲用旅塔填地泊巴士 依照合同,政府要提供巴士停泊空間,但並非批給,現時交通局已找到在路氹城中天天燃氣供應站附近的土地,正進行平整工程,預計可讓泊二百輛巴士,並考慮可否使用旅遊塔填海空置地作暫時停泊區,滿足三間公司所有巴士停泊,減少、避免停泊於路邊。 在招標文件訂明,營運公司須自行負責應有的設施與設備,政府會密切監察其前期準備工作及依法提供必要的協助。據當局了解,維澳已覓得土地,解決車廠的問題。政府過去批出的新福利青洲和澳巴北安車廠是否收回,汪則未正面回應,只謂新非專營合約涉營運資產清點,再看那些資產必須轉移或作營運安排,這部份還未進行。 交局又提出多項監察機制,除加強巴士稽查外,還有正在設計研究的交通控制中心,當中對巴士監控部份會在今年內啟用;至於引入公眾參與的巴士服務(品質監督與水準評估)評鑑機制,則會在八月一日先提出方案,讓市民和業界看看是否合適。

月票或成歷史 未來新服務下,車資、路線和站點並無大改動,但每年服務要求為三百二十三萬多班次和三千五百九十八萬多里程,較去年增四成三和兩成六,另一大改變的,就是巴士轉乘可跨公司的巴士路線上使用。至於月票何去何從?汪雲回應道未有決定,還要詳細研究,是存在與否,或以什麼形式存續,有結果適時公布。 在新合同下,新福利有廿一條線,維澳有廿六條,「翻盤」的澳巴則有十三條。未來新增的巴士路線為27(維澳)、MT4(新福利)、N3(澳巴),分別為(東西)北區內循環線、澳氹快線、澳路夜間巴士線,並取消21號線(原澳巴),改增加與之重疊的26號(新舊皆為新福利)線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