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00113號
2010年01月13日
星期三
意外懷孕可以求助
2010-01-13
【本報訊】本澳十天內發生兩宗拋棄嬰胎的案件,由於未有進一步消息,暫未知嬰胎母親的國籍。社工黎彩燕 (見小圖) 表示,他們每年收到三至五個未婚懷孕的個案,但估計這只是冰山一角,她強調有很多面對意外懷孕的方法,並指出很多年輕人低估墮胎手術的危險程度,既對身心造成長期傷害,甚至有致命的危險。
年輕人低估墮胎風險 善牧中心每年接到三至五個未婚懷孕的求助個案,該中心社工黎彩燕估計,這數字不能反映本澳未成年、未婚懷孕的情況。黎表示,她們往往不向社工求助,希望自行解決問題,尤其透過墮胎來處理。黎彩燕強調,墮胎是剝削嬰兒生存的權利,而且,很多年青人低估手術的危險程度,因為,墮胎手術往往對母親的生理和心理造成長期的傷害,甚至出現致命的情況。 向善牧中心求助的個案裡,本地的未婚媽媽佔大多數。很多未成年的懷孕少女,往往是不知所措的,嘗試隱瞞家人,最終可能把胎兒拋棄。黎彩燕表示,多數求助的未成年少女入住該中心安渡懷孕期,學習如何照顧嬰兒、處理情緒等,待嬰兒出生後,有些母親讓嬰兒接受他人領養,有些母親希望繼續養育子女,部份更會重返校園繼續學業,若出現經濟困難,也可透過社工局申請援助。
外傭意外懷孕面對壓力大 除了本地的未婚母親外,意外懷孕也對外傭做成很大影響,她們大多因此失去工作的機會。黎彩燕稱:「根據勞工法,你在這裡懷孕,已是不合法,違反勞工合約,如果僱主知道,多數會取消勞工咭。取消勞工咭後,那就變成非法逗留,但她懷有身孕,如何離開?」因此,一些外勞懷孕後,可能嘗試隱瞞僱主,在胎兒出生甚至夭折後,基於種種原因,被迫拋棄胎兒。 根據法例,外勞必須帶同嬰兒離澳,但是,一些外勞可能來澳前已結婚,她們帶同嬰兒返回原居地,既無力養育,甚至被家人拒絕。同時,由於法例的限制,外勞的嬰兒不能留澳接受領養。因此,由國際天主教組織在本澳成立的善牧中心,既讓外勞在該中心暫住安渡懷孕期,若受助者有需要,也可為嬰兒在母親的原居地安排領養事宜。 外傭獨自來澳,要面對孤寂等情緒問題和經濟壓力,可能導致他們易與異性發生性行為而意外懷孕,黎彩燕建議,政府或民間機構在外傭辦理在澳工作的手續時,可預早向她們介紹求助的途徑。未婚媽媽、處於困境中及身心受到虐待的婦女及其子女,可向善牧中心求助,電話:二八五七三七七八,該中心提供短住宿、個人輔導、小組活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