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溫症個案未超常

2010-01-13

【特訊】衛生局持續關注低溫症的情況,由二○一一年一月七日至十一日,本地共錄得低溫症個案七例,並沒有超出平常水平;患者年齡介乎四十九至九十四歲,其中三人在接受治療後已出院。 近日天氣持續嚴寒,衛生局呼籲市民,特別是長者和慢性病患者,在冬季期間採取適當的預防和照護措施,預防低溫症的出現,以保障健康。 低溫症是指人體中心體溫(用肛探或耳探測定)低於攝氏35度(華氏95度)的情況,分為輕度攝氏32至35度(華氏90至95度)、中度攝氏28至32度(華氏82至90度)、重度低於攝氏28度(華氏82度)三級。低溫症通常因無穿著適當保暖衣物,加上長時間暴露於寒冷氣溫所致;多發於十一月至三月期間、氣候較溫和但經歷氣溫急降的地區;常見於六十五歲或以上、男性、貧困、獨居、露宿人士。其他危險因素包括:慢性疾病(心臟病、糖尿病、活動障礙、精神狀況異常等)、創傷、感染、使用酒精或某些藥物、物質濫用、濕水等。低溫症可導致中樞神經抑制、心律失常、腎衰竭等併發症而危及病者生命,病死率較高。 而冬季額外死亡,是指在冬季期間人口一般死亡率高於非冬季期間的現象。研究顯示,在氣候較溫和但經歷氣溫急降的地區,冬季額外死亡的現象較顯著。九成以上額外死亡發生於六十五歲或以上人士,最常見的死因是心血管疾病(佔一半以上)和呼吸系統疾病(包括呼吸系統感染,約佔三分之一);其他疾病如惡性腫瘤等的死亡率在冬季也有所升高。額外死亡的發生與貧困和寒冷的居所有關。 針對低溫症和冬季額外死亡的原因,長者、慢性病患者及其照護者和機構,在冬季期間應採取適當預防和照護措施,以保障長者和慢性病患者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