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率先實行房產稅改革試點適用稅率暫為0.6%

2011-01-28

【中新社上海一月廿七日電】(記者 李佳佳)上海市政府廿七日晚正式公佈《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為《辦法》),意味著盛傳已久的房產稅改革試點的「靴子」終在上海「落地」。 目前已知「上海版」房產稅實行0.6%或0.4%的差別化比例稅率。 據了解,上海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被列為此次房產稅改革試點的徵收對象。在「新購住房」的界定上,是指二O一一年一月廿八日起購買的住房,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網上備案的日期為準。《辦法》中關於「居民家庭住房套數」則根據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在上海擁有的住房情況確定。 目前,「上海版」房產稅的適用稅率暫定為0.6%。對於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上海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 值得注意的是,此番徵收房產稅試點中還特別提出對居民家庭換購住房、對居民家庭子女成年後因婚姻等購房需求以及對在上海工作生活的非上海居民家庭購房,將給予退還或暫免征收的優惠。 不僅如此,《辦法》還對房產稅試點徵收的收入用途做出明確規定:房產稅試點徵收收入屬地方財政收入,為充分體現調節收入分配的政策目標,將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等方面的支出,以切實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等民生問題。 上海財政局、地稅局及房管局有關負責人當晚就改革試點進行解讀時一致表示,實施房產稅改革是面向和立足於長遠的一項制度建設。上海的房產稅改革試點將堅持「以居住為主、以市民消費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為主」的原則,確保上海居民家庭基本居住需求和改善型住房消費需求。同時,將房產稅改革試點與當前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有機地結合起來,發揮稅收政策調節住房消費和房地產收益的積極作用,正確引導住房消費,以促進上海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重慶今起徵收房產稅 【香港中通社一月廿七日電】(作者 東尼)中國國務院進一步加強樓市調控力度,繼廿五日推出「國八條」後,廿七日晚的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再透露,中央已原則上同意各地開徵「房產稅」。有市場人士分析,結合早前實施的其他房地產市場的緊縮措施,料二O一一年的內地樓價將會受壓,但樓價大跌的機會仍然不大。 重慶市市長黃奇帆于央視新聞結束後隨即召開記者會,宣佈重慶於廿八日起,將以試點形式,開始向個人徵收房產稅,成為全國第一個試行房產稅的城市。除重慶外,上海亦正在研究開徵房產稅的細節。 國務院常務會議25日公佈八條調控樓市的新措施,在限購、價格控制、信貸、稅收等環節進一步收緊,「新國八條」是繼內地去年一月、四月、九月之後的第四波調控,部份新措施被指「很給力」,其中第4條規定,對貸款購買第2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廿七日晚的央視新聞聯播再透露「調控新招」,早前坊間熱議的房產稅終被證實,央視新聞表示,國務院原則上同意在部分城市進行對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改革試點,具體徵收辦法由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制定。重慶市市長黃奇帆廿七日晚在記者會上表示,該市的房產稅將針對超級豪宅徵稅,包括獨立式別墅;樓價較當地平均樓價高兩倍的超級豪宅等。不過,若在重慶沒有戶籍或工作,並買入第二個單位,即使是普通住宅亦要收費。 黃奇帆指徵收的稅率會視乎樓價而定,若樓價是當地平均樓價的3至4倍,稅率為百分之0.5至1,若樓價超出平均的4倍以上,稅率為百之1.2。至於用作計算徵稅的樓面,則會有抵扣。例如獨立別墅可先扣起180平米的樓面,餘下面積才徵稅,分層的超級豪宅,每個單位可先扣起100平方米,餘下面積才徵稅。財政部專家廿七日表示,房產稅主要是對生產經營性房產徵稅,屬於地方稅種,也是各國常見的一種財產稅。該專家認為,對個人徵收房產稅,一是可合理調節收入分配,二是引導居民合理住房消費,達到社會公平及節約土地的兩大目標。 住建部官員指出,是次推行個別城市做為試點,主要由財政部、住建部及國家稅務總局負責,將在試點的經驗上,統籌考慮對基本需求居住面積免稅等因素的基礎上,在全國範圍內對個人擁有的住房徵收房產稅,而所得收入將用於保障房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