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表店職員監守自盜

2011-02-19

【本報訊】路氹一間名表店男職員疑因欠下卡數,日前於店舖監守自盜偷取一隻價值八十萬元的名貴手表,經一名的士司機「搭路」將名表交由另一名男子到押店典當得款二十萬元,但該男子訛稱只典當得十萬元,從而侵吞十萬元。司警調查後將三人拘控。 涉嫌監守盜名表店職員姓吳,二十一歲。的士司機姓黎,五十五歲,另一男子姓莊,三十二歲。電話售貨員。  

盜名表交人典當 二月十四日上午,路氹一間大型酒店商場內一間近期開業的名表店舖,職員開舖時發現夾萬內一隻名貴手表失去,價值約八十萬元。司警據報調查後,得悉店舖每日關舖前均由三名職員點算名表數目並將之存放回夾萬內。翻查錄影發現當中一名職員於點算時偷偷將名表收藏於衫袖內帶走。  

中間人當表落格十萬元 司警員至前(十七)日晚到店舖拘捕涉案職員。吳姓職員供稱偷取名表後,於新馬路向黎姓的士司機要求代覓中間人將名表拿取典當,承諾完成交易支付的士司機六千元作介紹費,最後,黎尋得莊姓男子負責將名表拿到押店典當,交回十萬元現金。惟案件揭發莊姓男子實際典當得款二十萬元,但訛稱只典當得款十萬元而從中侵吞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