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期至四月杪 冀公眾多發表意見和建議

2011-03-21

政府工作小組希望透過下列的措施,達到規範市場運作、增加交易的透明度、保障交易各方合法權益的目標。因此,期望通過建立「樓花」預售許可制度,規範銷售「樓花」的條件,降低在建樓宇「爛尾」的風險,並減少因修改建築圖則而對「樓花」買方的影響。同時,透過建立「樓花」買賣合同的公證制度,使「樓花」的交易更加規範及公開,減少不規範交易及炒買炒賣的情況。 此外,小組亦希望通過訂定「樓花」買賣合同的強制性條款,清楚訂明樓宇的公共設施及單位的間隔、面積等基本資料,避免出現「貨不對辦」的情況,同時明確付款方式、交樓日期、違約責任等重要內容。工作小組亦期望透過建立「樓花」的物業登記制度,堵塞「一屋多賣」的漏洞,並公開「樓花」的銷售及轉售情況。 《規範「樓花」買賣的法律制度》公開諮詢期由2月23日至4月25日,歡迎公眾期間積極發表意見和建議,公眾可到土地工務運輸局(http://www.dssopt.gov.mo)、法務局(http://www.dsaj.gov.mo)以及澳門法律網http://www.macaolaw.gov.mo查閱或下載諮詢文件。此外,除可到上述兩局索取諮詢文本外,亦可到位於水坑尾的政府資訊服務中心或黑沙環的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索取。 公眾則可透過電郵 (info@dsaj.gov.mo)、電話 (8987 2233)、傳真 (2871 0445),以及郵寄到法務局 (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20)的方式發表意見及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