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業走回頭路?
2011-04-11
特區政府不久前先後與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及維澳蓮運公共運輸股份有限公司簽署為期七年的「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合同。三家公司由今年八月一日起,需根據相關合同要求,提供服務、車輛、設備、人員及後勤設施等,並按照實際所提供的服務向政府收取合同訂明的服務費用。三家公司五個標段為期七年的服務合同,總判給金額超過四十七億七千萬澳門元。
據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表示,按照過往巴士營運的數據,三家公司七年營運合同的車資收入估計達二十多億元,這筆收益將扣減政府支出的四十多億元,政府未來七年的投入保守估計二十多億元。 在這之前,特區政府已決定或者將把一些公用事業的經營都變為公營,即有關費用都由政府包起來,而經營方面則交由原來的專營公司。比如,特區政府與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簽署了《延長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水公共服務批給公證合同》,新合同於去年七月八日正式生效。按照合同規定,特區政府直接向內地購買原水,而由澳門自來水公司向用戶收取水費,再向政府繳付「水資源費」。由於珠海方面調升原水價格,但政府的新水價機制基本上沒有向市民加水費,而澳門自來水公司仍然保持利潤,因此差價又是由政府承擔。 又如,二零零九年十一月簽署了《澳門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除了原來已經開放的流動電話服務外,電信市場將進一步開放。去年已開展固定公共電信網絡法規的制定和相關營運商的招標程序,並將於今年進行具體的發牌工作。澳門電訊公司的專營合同至年底屆滿,到時「固網」就屬於政府的資產。澳門電訊公司轉為擔當「固網」等這些特許資產的管理角色,其他營運商使用這些特許資產,需向其預付管理費。 根據各國各地的經驗,私營的效率比公營來得高,公用服務也是這樣。澳門一些公用服務也經歷了這樣的階段,後來才由嚴重虧損變為盈利。但現在政府在公用事業的專營合約到期之際,不斷地將一些公用服務由專營轉為公營,是否代表政府的政策有了大的改變?這種改變是否會變得更好?公帑要花得更多還是更少?相關服務是提高還是下降?這些都是值得公眾關注。因此,本欄目就這個問題訪問了多位人士,談談他們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