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專營‧優點缺點

2011-04-11

對於政府在公用事業的專營合約到期後收回專營權的做法,澳門理工學院教授曾忠祿認為有優點也有缺點。優點是可以給市民提供更多的服務,如一些不賺錢的巴士路線,巴士公司不開,由政府自己來決定,服務會更周到,路線覆蓋會比以前更全面。但缺點是成本可能會較高,因為經營者的激勵機制就不存在了,從而使效率受到影響。 他說,國內外都有大量的案例說明,政府的效率肯定不如私營企業或民間。西方國家一般都把公用事業民營化,如法國將很多公用設施拍賣,讓民營企業經營。因此他認為,澳門的公用事業的經營,可以由政府提出詳盡的要求,通過招標的方式來決定。因為政府需要的是覆蓋比較全面,能滿足居民、整個社會發展所需要的服務。但提供這些服務需要多大的成本、多大的開支,就應由市場來決定。如果沒有市場競爭機制來決定價格的話,價格可能就不很合理。因此他強調,由政府對公用服務提出要求,通過市場來決定價格,經營還是交由市場來做,這樣能使經營效率提高,花的公帑可能會少一些,但是能夠達到社會期望的要求。這應是做得到的。 實際上,除了公共巴士服務採用公開投標外,水、電和電訊這些公用事業都沒有公開競投,就交由原來的專營公司繼續提供服務。對此,曾忠祿擔心公用事業完全由政府收由來,但由私營公司來經營,就沒有節約成本的動力,也沒有提高效率的動力。反正成本都由政府承擔,私營公司的利潤是固定的,效率就會打折扣,成本也會大幅度增加。他認為,其實如果其他公用事業也採用公開投的方式,原來經營的公司的利益也不會受到影響。因為原來的經營者比較有優勢,已經有了設施,經營成本一定比新加入的競爭都低很多,成功中標的機會也會較大。但是有了競爭壓力後,他的效率、服務質量和成本等,都會有競爭力。否則,如果沒有競爭壓力,一切都由政府包干,是不會有效率的。 曾忠祿強調,政府現在要做的是做好監管。因為如果沒有監管的話,就很難保証服務質量是否達到要求。他認為,監管方式可以多種多樣,可以通過被服務對象的民意調查來進行,或者是定期抽查,或者是政府派人暗中查訪。總是,不管由誰來經營,監管始終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