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時候討論立法

2011-05-23

經過十多年的討論、爭拗,香港的最低工資法例終於通過,並於今年五.一勞動節當天開始實施,最低工資時薪為廿八元,而在整個最低工資的立法過程中,在香港引起了社會上很大的爭議,除勞、資雙方和政府的政策外,專家、學者和民眾都對最低工資立法和規範有不同的看法。 雖然香港最低工資法例已實施,但很多有關法規現存的問題仍待解決,當中對飯鐘錢和休息日應否有薪、年長和傷弱人士就業機會減少、掀起加價潮和會推高通脹等等問題,反映出最低工資可能帶來的連鎖社會問題,香港社會有人認為最低工資違反了經濟市場的原則,且指是『好心做壞事』,破壞了社會發展,但絕大多數人士認同要設有最低工資,以保障低收入的勞工社群能夠有基本生活需要。 對於最低工資的立法,澳門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澳葡政府管治時期已曾經討論過,但因為資方的激烈反對下擱置,現時澳門的勞工法已訂明要設立最低工資,為此,澳門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現正就設立最低工資問題作討論,而勞、資雙方對設立最低工資薪酬的訂定,當然會有不同的的意向,但都認為可以因應澳門的實際情況而去討論,以作出最好的立法,避免引起社會上的衝突。 世界上不少經濟學者都反對最低工資,但是從社會道德標準和維護僱員權益角度出發,以及社會保障、經濟的持續發展等因素下,越來越多國家都已實施最低工資制度,經濟發達國家地區都認同──人力資源才是企業的重要資產,因為沒有人才,企業便難以發展,而人才並不是單指高技術員工和領導層,因為最低工資的勞工,卻是佔大企業的重要比例,內地亦已設有最低工資,以保障工人有基本生活素質,不少內地商企,會將工資的水平超越最低工資,目的便是要留住工人,保障商業的營運正常。 現時全國至少有十幾個省市已調高了最低工資水平,升幅超過百分之十。澳門回歸後經濟發展迅速,各行各業都暢旺人均收入節節上升,但處於低收人在職貧窮的職工社群仍眾多,雖然特區政府在二零零七年推出『所有公共部門和公共法人一般清潔和樓宇保安外判服務的最低工資制度』、『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所訂的時薪等、日薪或月薪的報酬方式,支付相應的最低工資——每小時最低廿一元,澳門至今未定立最低工資,去保障低收入工人,與經濟發展不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