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錦新談最低工資 冀減在職貧窮
2011-05-30
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就最低工資展開前期研究和討論,多次公開要求政府制訂最低工資的直選議員區錦新表示,這必然是「遲來的立法」,因為在回歸前提出的《就業政策和勞工權利網要法》已明文規定了有關內容,唯事情一直被拖延至今,政府現基於社會壓力下,它才再被提上議事桌上,所以大家已無須停留在研究應否設立上,方向、時間表才是重點。
低薪補貼要取消 ○八年政府推出的最低工資過度版: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補貼季度收入少於一萬二千元且年滿四十歲的澳門受僱居民至上述水平,今年初更因應通脹增至一萬三千二百元,以紓緩低收入人士在當前經濟狀況所造成的生活壓力。 然而,以公共資源去補貼工人薪水並不合理,區錦新指出,措施實行期間產生了許多流弊,更出現一批「一個月才幾百蚊人工」的受僱人士去申領補貼,所以當局應盡快捨棄低薪補貼、設立最低工資,將支薪責任交回給僱主。 現在正是立法的時機,特別現階段,經濟環境上並非太差,政府更應盡快做事。議員認為,時下社會出現許多在職貧窮,「有工作做,但原來收到的薪酬根本不能夠令到我的家庭有一個比較合適的生活的」,而最低工資的訂定是希望盡可能減少這種不合理在職貧窮的狀況。 若澳門按不同行業訂不同的最低工資,太難亦太複雜,故他傾向制定劃一一個最低工資,「不論什麼行業,只要你跌入時,可升返到最低工資,保障到」,建議先在某些低薪行業實行,如清潔、保安服務員這類已在政府外判服務上享受著最低工資待遇的行業,未來再逐步擴展適用至其餘行業、工種。
不少於廿八元水平 香港首個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在討價還價後,敲定在每小時廿八元。區錦新坦言,香港的水平訂得稍低,以現時澳門物價與香港其實已在同一檔次,認為澳門的應該是不能少於廿八元,「廿一或廿三蚊都係太低,但是,這個我覺得有討論空間。」 他的立場是,工資理想的功能是可養活自己及家人,讓家庭持續發展(如供書教學),而澳門現多為雙職工家庭(夫婦加兩孩一老),以此角度考慮,最低工資應作為維持家庭生存的一個工資,即要養活二點五個人,且基於「無理由做嘢同出來拿救濟是一樣」的理由,要稍優於維生指數多兩至五成不等。 打工仔要加人工,老闆自然不情願,中小企更叫苦連天,衝擊其生存空間。區錦新不諱言,一家企業若依靠低工資、低成本來營運是不健康,「不是一個正常的企業來的,你本來生存不到的」,制定最低工資也是撥亂反正而已,並補充這類企業數量不多。
增加消費企業得益 「究竟是得益多還是失益多?好難講。」區謂,最低工資或對僱主增加了一些負擔,但要注意的是,這些開支一定程度是花在員工薪酬上,受薪者的消費能力也會隨之加強,增加消費,這又對一般中小企的生意還是會有幫助的。 當然,也有人擔心最低工資實施後會引申失業問題,區錦新認為,本澳對此還有一優勝之處,就是擁有大批外勞,只要調控得宜,這將會是一個好好的安全墊。若屆時確有一批年紀較大但還有工作能力的人被裁員、失業,意味著市場上的人力資源供應是足夠的,這時就可削減外勞,「局他們使用返這些人」。至於因而受影響的傷殘、弱能人士,相信政府亦有足夠資源去支援,解決問題。
政府立場成關鍵 但凡涉及到勞資關係的議題,如過去《勞資關係法》也好,《外僱法》也好,勞資雙方都是「打晒交」,在立法會打滾多年的他相信,立法一定會有好大阻力,特別是在議會內商界力量強大,故成功關鍵還是在於政府的取態,「最低工資需要政府拿出其立場出來,拿出責任出來,去承擔這個工作」,只要當局決心推行,就一定可「擺平」反對聲音,立法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