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員:廿三蚊可接受

2011-05-30

若要推行最低工資,可能受惠最多、影響最多的,或許就是工時長、人工低、年紀大的本地物業管理保安員。 「老闆當然想給少你一些,工人當然想你給多一些」,已逾花甲之年的大廈管理員林伯是撐有最低工資的,也希望盡快立法,若以現時政府外判服務的最低工資時薪廿三元去實行,是可以接受的,也是差不多是現階段的極限,始終澳門不可能超過的香港廿八元。  

林伯的故事 林伯當初在一九九七年入行時待遇,每年有雙糧和六天大假,每月兩天例假,月薪三千二百元,換算成時薪約為九元;到了今天二○一一年,林伯沒有了年終雙糧,一週一天例假,一年仍是六天大假,月薪就加到四千二百元,換成時薪為十二元六,也可拿政府低收補貼兩百元。 假如最低工資設在廿三元,林伯的薪水,就會一下子大漲到至少七千六百五十四元,較現時的薪金多了差不多近三千五百元,可說翻了一番。  

有最低工資 被炒不介意 若真的有了最低工資,即使是廿三元,老闆都已「咬牙切齒、唔想畀」,相信老闆們屆時定會解僱了他──大年紀的看更,但他自己更為擔心的是,公司不按真正年資付遣散費,若依足程序補償解僱,他也沒意見,「大家好頭好尾,也無所謂」。 林伯直言,在老闆「百分百刻薄」下,自己已有「最低工資」,是氹仔區同行工資最低的,「我可以百分百話係最低的,這裡假假地都要五千五、六千元做管理員,我們這裡最低。」 又抱怨,公司對「攞護照、坐飛機來」的外勞,優於他們這些年紀較大的「揸身份證」的本地工,人工多數百元,也掌握著他們在出面難找工作、不會輕易辭職不幹的弱點,行同工不同酬,實有年齡歧視之嫌。 員工亦曾經集體向公司聯署要求加人工,對抗通脹,應付生活,但管理層無理會訴求,反還被責罵一頓回來,「你一講到加人工,好似得罪他這樣地表示:唔得,你想威脅我呀。」  

特別懂英語人工無特別 約三、四年前,公司就安排林伯到現時的工作崗位,其理由就是他有一般看更阿伯的「與別不同」之處:識講英文,因為該屋苑有較多外國人居住,亦有外地家僱上班,較容易溝通。 在一般人看來,這要往離島工作、又要識英語,薪水應該更高,事實卻維持不變,林伯苦笑道:「按道理來講應該係,不過依家唔係。」他之後娓娓道出,自己是緬甸華僑,英語是當地第二大流通語言,笑稱自己的英語未至於「咯咯聲」,平時也很少用來交談,但應付基本的溝通是「ok,無問題」。 林伯在緬甸出生,年青時遇上排華潮,與家人搬回內地居住了十多年,在七十年代末就到澳門定居,先後做過雜工和製衣廠包裝工頭,後來工廠北移,於是就做看更。那時已一把年紀,搵其他工作已經很難,且當時老母還在、兒子中學未畢業,自己是家庭經濟唯一支柱,「無嘢做,又要食飯,唔通你唔做(看更)呀。」 值得安慰的是,兒子好乖、好孝順,中學畢業後就被形勢所迫出來打工,減輕家裡負擔。時至今天,倆父子加起來每月約一萬四千元收入,雖談不上滿意,但也算是馬馬虎虎,生活過得去,也有屬於自己與兒媳的小小安樂窩,「滿就唔滿意啦,不過唔滿意都要得滿意啦,無法,生活就係如此,唔係我地想點就可以點。」  

生活迫人做到不能做為止 雖然今年底就滿六十五歲,但朝八晚八的林伯自言,只要身體條件可以,能做得就會做,為自己、為家人生活多一點保障,未有打算退休,「他唔炒我會繼續做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