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館使命有欠法定約束力

2011-07-21

【本報訊】審計署也審核科學館的使命與績效評估機制。專項審計報告指出,科學館公司對外宣稱的使命,沒有得到公司內的法定組織正式確立,欠缺法定的約束力,將影響其有效性。最終,可能因為管理層的人事變動,出現資源投放偏離既定使命的風險,甚至輕易改變既定使命,造成資源浪費。 審計報告指出,科學館公司曾向媒體及審計署陳述,該公司以「教育、旅遊及會展」三大使命為定位,卻沒有透過正式途徑制定上列使命。此外,科學館公司也不能提供說明中期或長期計劃的檔案文件。 雖然,科學館公司曾作出不同的統計,當中,只有展品損壞率屬於規範性績效指標,其餘,有關入場人次及收入分析、各展廳參觀人次統計、教育團體參觀人次統計及問卷調查的數據,只作統計參考之用,沒有績效指標規範的用途。  

人事變動或影響既定使命 審計報告指出,科學館公司所陳述的使命,並沒有經公司內的法定組織正式確立,在欠缺法定約束力的情況下會影響其有效性。此外,若因管理層出現人事變動,新的管理層成員對既定使命了解欠缺準確,資源的投放潛在偏離既定使命的風險,甚至輕易改變既定使命,造成浪費資源的情況。 另外,科學館公司教育宣傳部在二OO九年初,曾委託一間大學進行本地科學教育水準的研究,目的為調查科學館落成前,社會各界對科學普及的參與程度,從而了解科學館落成與市民對科學認識關係的變化。然而,在完成諮詢問價後,董事會認為暫時沒有必要而不批准,相關調查在開館至今仍沒有再啟動。  

公司應制訂績效評估 審計署建議,科學館公司正式制定適當而長遠的使命,通過中期或長期的計劃,就如何落實使命,明確有關政策、具體目標及方法。此外,該公司也要制定績效評估機制,因應以上具體目標中可以適當量化的部份,設定績效指標,定期評估成效,並作所需的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