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錦新質詢新巴服務

2011-08-08

【特訊】新巴士服務營運模式伊始,新參與營運的巴士公司即倒瀉籮蟹,要交通事務局安排其他巴士公司協助營運部份線路。 立法議員區錦新為此向行政當局提出書面質詢﹕ 一、新一家巴士公司在新巴士營運模式開始運作前仍未能聘請指定數量的巴士司機,使新模式運作後本澳巴士系統未達到原定提升四成巴士服務班次,導致公交服務比往日還要糟糕。要由交通事務局安排其他公司代其提供服務,這裏涉及兩個問題,就是罰則和服務費用的計算。有關當局早前已表示會就此過失處罰有關巴士公司,但具體的處罰內容為何?能否向公眾交代?而當交通事務局安排其他公司代有關公司提供服務,費用如何計算?是從原公司的服務費用中扣除還是由當局額外付費?涉及這種扣除或額外付費的金額是多少? 二、現時新的模式下,巴士公司所提供的是一種承包服務,行政當局是否能基於改善服務的理由推動各巴士營運公司建立一套優於勞工法的福利制度和職業保障制度,以確保其行業的吸引力,吸引優秀司機加入服務,令其人力資源不虞有缺? 三、新巴士營運模式實施的第一天,就出現各種混亂的情況,當局是否承認前期的準備不足和對實行時各種可能發生的狀況缺乏足夠預計?運輸工務司及交通事務局是否須承擔責任,而不是只懂要求市民體諒和忍耐?以現時的新巴士服務營運模式,行政當局有甚麽進一步的改善計劃,以確保大量公帑的投入(包括巴士營運費用和特為改善交通工作而成立交通事務局的營運費用)具應有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