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屋法通過 每次抽籤重新登記被轟怕承擔

2011-08-13

【本報訊】《經濟房屋法》雖然被細則性通過,但被議員批評新法中經屋輪候人在每次抽籤中只有一次資格,下一次申請需重新登記,狠批政府表面上說可以加快上樓和減少申請人遞交資料,實際是怕承擔,不能為有需要人士提供承諾。亦有議員多次促請政府盡快重開經屋申請登記。列席立法會的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坦言,不能為經屋供應量作出承諾,也不能回答何時重開經屋申請登記。他相信,隨著一萬九千計劃逐步落實以及未來有經屋土地預留,今年和明年可安排隊內人士預購經屋,以及未來經屋供應保證不會中斷。 立法會昨邀請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房屋局局長譚光民等列席立法會今個會期最後一次全體大會,回答議員對《經濟房屋法》提問。 《經濟房屋法》爭論點,集中新法下申請人的排序計算方式及有效期,新法中,登記資格僅限於該次輪候有效,該次經屋出售完畢後,未能上樓人士登記將被取消,並需於下次重新登記和重新排序方可再申請經屋,與現時輪候隊伍一直等到可以上樓為止有別。議員質疑新的輪候方式,區錦新、陳偉智、吳國昌認為,政府過去幾年沒有重開經屋申請登記,一萬九千計劃僅能解決舊有名單需要,未能解決這幾年來的需求,也由於過去幾年沒有開隊接受登記,所以難以掌握經屋需求量,希望政府能科學掌握經屋需求量,以及提供重新申請隊伍的時間表。 吳國昌和關翠杏批評,每次申請要重新登記一次做法令申請人上樓無期,市民也不知道自己何時可以上樓,比起舊有做法一經登記便可沒有時限地輪候,直至上樓為止做法更差,兩人均批評政府怕承擔,又沒有明確土地供應量下,如何令市民對於經屋政策有信心? 被批評政府欠缺承擔,劉仕堯坦言,不能為經屋供應量作出承諾,也不能回答何時重開經屋申請登記。他認同,一萬九千計劃只能回應現有名單內的需要,在《經濟房屋法》通過後,今年內可安排四千名輪候戶預購樓宇,明年也可安排其餘部份輪候人士預購,相信逐步落實輪候人上樓,政府可大量掌握上樓人士數量,有助估算未來供應量。政府將來會為經屋作土地預留,保證經屋土地供應不會斷,在一萬九千計劃完成後,仍會持續興建經屋,有把握估算將來經屋供應量和重新登記時間表。他重申,經屋是私人樓宇市場與社屋間的補充,受私人樓宇市場、外來經濟因素等影響而產生需求變化,所以難以準確掌握未來經屋需求量以及重開登記時間表。 議員又質疑,電腦排序的公平性,房屋局代表解釋,排序將先按申請人情況歸類為家庭核心、非家庭核心和個人三個組別,再按其成員名單內有否長者、殘疾人士等計算排序,若出現相同分數時才會以電腦抽籤決定排序先後。  

轉售價計算亦被指不合理 另外,議員何潤生、陳偉智、區錦新關注到經屋禁售期結束後的轉售價格問題,他們認為,政府將十六年禁售期結束後經屋售價計算方式與私人市場掛鈎的計算方式不合理,市民所購買的經屋十六年後出售不一定是賺,有可能變成負資產,認為政府可以以物業增值稅方式向出售經屋的人士收取相關費用。陳偉智批評政府只著眼考慮如何防止經屋持有人變賣經屋圖利,但沒有考慮禁售期後帶來的禍患。 劉仕堯回應,政府原意是不希望經屋持有人將經屋轉售,希望他們能繼續享用這政府資源,而非站在解決資產、增值、賺錢等問題上考慮。重申,現出售後需向政府補差價方式是較客觀和易於計算的方式,故採用該方式。在經屋定價上,他補充,是按社屋最高收入為經屋最低門檻,再計算出申報人購買力,絕對不會出現申報人負擔不起而不能購買的情況。 法案最後獲一般性通過,劉仕堯在表決後表示,法案在審議過程中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討論,在經屋訂價、收入上下限、轉售形式等具爭議的議題上,都能以理性、包容的態度提出多方向的建議。法案的最終文本是經過充分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符合整體社會利益及房地產可持續發展的,並結合了多方面資料分析綜合評估而相對較優的方案。目前政府已就配合《經濟房屋法》的生效作好部署及工作準備,法律正式生效後,政府隨即展開馬場永寧經濟房屋的配售工作,緊隨其後將啟動氹仔TN27經濟房屋的預售制度,讓現時的經屋輪候家團揀樓,知悉預計上樓時間,及早作出生活安排。 多名議員在表決聲明中對於禁售期結束後轉售制度表達意見。區錦新、陳偉智、吳國昌表示,法案未能就十六年後補差價的計算,以增值稅方式來徵收防止圖利,反而強行以現時炒賣熾熱的樓市市值作基準,十六年後的經屋持有者萬一有需要出售時,手上的經屋可能因此變成負資產,這做法無疑為地產霸權保駕護航,置經屋購買者於達摩克里斯之劍下。此外,法案亦未能落實行政長官為經屋申請者設署輪候期的承諾,分組排序的謬誤,對申請人來說可以是無了期等待。他們三人投贊成票是不想久候上樓的申請者望樓興歎,亦藉此強烈要求特區政府早日重開經屋申請之門。 何潤生亦對禁售期後出售經屋補差價的計算方式感到不認同,指政府沒有考慮到在私人樓市價格畸高的不健康狀態下簡單地將補價機制直接與私人房屋市場價格掛鉤,變相導致經屋的實際價格也不健康,最終可能出現購買經屋的居民被剝削。促請政府不但要確保進行中的各項公屋興建計劃如期完成,更要盡快推出公共房屋發展策略(二零一零至二零二零),以便居民清晰本澳未來房屋政策之餘,可積極發揮經屋調節私人樓市的作用。此外,政府必需持續留意私人樓市,適時採取必要的政策或措施,如加快推進立法規管樓花買賣,避免樓價繼續在炒賣氣氛下處於畸高的不健康狀況。 陳明金、吳在權認為,禁售期房屋局享有優先的購買權,政府為自己預留了較大的選擇空間,這做法值得檢討空間。徐偉坤則認為,這做法大大限制了公屋任意性流入私人市場,讓公屋永遠屬於公共資源的政策得到部份落實。 陳明金、吳在權促請政府,制定遠的房屋政策,做到公、私兩個市場的動態科學平衡。徐偉坤希望政府能針對整個公屋政策進行一次全面檢討,清晰目標後將現時公屋體系重新理順,使社屋、經屋能發揮最大價值。蕭志偉和陳美儀希望政府,做好宣傳和法律監管,掌握數據並適時審視調節,促進本澳房地產市場的平衡及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