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來的財儲法案

2011-08-13

【本報訊】立法會昨細則性通過《修改二零一一年度財政預算》法案及《財政儲備法律制度》法案。  

追加開支卅二億為發現金補助 《修改二零一一年度財政預算》法案追加開支金額為澳門幣三十二億九千九百零五千六百元, 追加部份將用於發放現金補助,為澳門幣十七億八千九百萬零五千六百元;中央儲蓄制度追加二零一一年度款項,金額為十三億八千萬元;持續進修發展計劃,涉及金額為十三億元。 另外,立法會細則性通過《財政儲備法律制度》法案,法案將財政儲備分成兩部份,即基本儲備及超額儲備,基本儲備金額相當於經立法會審核並通過的最近一份財政預算所載的澳門特區非自治部門及行政自治部門開支總額的一半,其餘資金則撥入超額儲備。並建議,將外匯儲備排除於財政儲備之外,將五百四十二億撥入外匯儲備之中。 議員吳國昌、區錦新、陳偉智在表決聲明中表示,《財政儲備法律制度》是遲來的法案,近年財政收入增加同時也由於公務員體系的膨脹而令開支增加,促請政府嚴格樽節開支,以及加強立法會對公共財政開支的監察,制訂符合基本法需要的預算法律制度,消除現行制度中弊端,並由此強化立法會的批准監管力度。 列席立法會全體全議的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表示,特區政府經過財政收入增加和累積財政盈餘,現階段設《財政儲備法律制度》適時,相信透過相關管理委員會有效管理和監管,亦可讓公眾監察政府財政狀況和財產。 另外,被問及通脹問題,譚伯源重申,政府將密切留意環球經濟以及本澳通脹情況,當通脹達到高水平時,政府將會再出手協助市民緩解通脹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