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建辦監督構建環保優質輕軌系統

2011-09-01

【特訊】運輸基建辦公室公佈有關輕軌系統第一期綜合環境評估資料,運建辦表示,未來會聯同各相關部門,嚴格監督輕軌項目構建過程中各階段工作,以確保項目符合報告建議的各項要求。 運建辦於2008年委託香港一間顧問公司,就當時初步落實的澳門輕軌系統第一期走線及運行系統等,進行全面的環境評估研究,又因應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在上述研究的基礎上,繼續就車廠選址和隧道地段工程對環境的影響等開展補充研究,藉以訂定輕軌項目於不同階段工作中需依循的環境準則。運建辦並於昨日發佈有關綜合環境評估資料。 報告就輕軌系統第一期項目於噪音、空氣、水質、生態、景觀視覺、文化遺產、廢物處理和光污染等方面的潛在影響作出評估,並提出相應的緩解措施;以達致澳門法例及所引用的香港環評準則之要求,並盡量減少對澳門居民所帶來的影響。項目實施緩解措施後,基本符合環評準則的要求。 運建辦強調,政府始終將保護市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放在第一位。在輕軌項目構建的過程中,當局會聯同各相關部門,嚴格監督各設計和承建單位的工作,以確保項目符合報告建議的各項要求及安全標準,為居民提供便捷、舒適、環保的輕軌服務,藉以提升居民的生活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