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環保規劃展諮詢

2011-09-07

【本報訊】環境保護局推出《澳門環境保護規劃 (2010-2020)》諮詢文本,建議將全澳分爲三個環境功能區、十一項規劃綠指標,並按先後緩急建議共十五個關注領域的環保工作。諮詢期由九月七日至十一月六日,相關文本可在環境保護局索取或網站 (www.dspa.gov.mo) 瀏覽下載。 是次環境保護規劃提出「分區管理」的概念,將全澳分爲三個環境功能區:「環境嚴格保護區」、「環境引導開發區」及「環境優化控制區」,就不同功能區的特性提出相應的管理方法,以控制各區的開發強度,也會逐步建立各區大氣、聲及水等不同環境元素的質量標準。 「環境嚴格保護區」主要包括澳門所有水塘、湖泊、山體和世遺歷史城區,合理控制土地開發的規模和強度,對林地與水體等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要以不損害生態系統為原則。儘量避免一切導致生態功能退化的開發活動和其他人為破壞活動,採用嚴格的保護手段及污染控制措施。 「環境引導開發區」的「一類區」主要包括新城填海區、氹仔、路氹新城和路環島區域 (其中環境嚴格保護區和環境優化控制區的部份除外),「二類區」主要為澳門半島區域 (環境嚴格保護區的部份除外),宜在指導下進行有限制的開發利用,並適當控制城市建設用地的開發。 「環境優化控制區」主要分佈在澳門機場、臨海工業區、九澳電廠、九澳水泥廠、九澳油庫,該區可作適度開發利用,但必須保證開發利用不會導致環境質量的下降。除了「分區管理」外,諮詢文本也建議垃圾回收率、中水回用率等十一項規劃綠指標,並按先後緩急建議共十五個關注領域的環保工作,包括:改善空氣質量、提高水環境質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