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年度文化活動資助接受申請

2011-10-06

【特訊】二零一二年度澳門社團文化活動資助計劃,將於十月二十七日至三十日接受申請,凡已在政府部門註冊登記的非牟利社團,均可提出申請。申請表格及《二零一二年度計劃活動資助申請須知》等有關文件,可在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索取,或可於文化局網頁(www.icm.gov.mo)澳門社團資助內下載。 文化局每年對本地的文化社團提供資助,鼓勵及支持民間團體展開藝術及文化活動,近年在文學、視覺藝術、書法、攝影、音樂、舞蹈、戲劇、粵劇曲藝、學術研究、錄像等方面都有顯著的發展。通過發揚文化團體的積極性及民間組織的集體智慧,推動本地文化事業的蓬勃發展,加強與外地的文化藝術交流,豐富澳門居民的文化生活,提昇澳門的文化城市形象。 為更有效地運用資源,具備以下條件的計劃將可獲優先考慮及重點資助。包括:一)鼓勵文學、藝術創作,開展有創意和具開拓性的文化藝術活動;二)舉辦培養藝術人才的培訓活動;三)普及藝術教育、開展多樣性及深入社區的藝術教育活動;四)鼓勵及開展澳門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及澳門歷史的研究;五)研究、推廣澳門文化遺產及文物知識、加強文化遺產的保護及教育工作、增強社會各界對保護文化遺產的關注及支持;六)促進澳門中西文化均衡及和諧發展、提昇澳門的文化城市形象、進一步提高本地市民文化藝術水平;七)實行演出售票制,有助培養及推動澳門文化消費市場者。 文化局將審核資助申請,符合條件者,將由相關專業人員進行評估、審議及釐定資助金額。申請日期由十月二十七至三十日,每日上午十時至下午五時,周六、日照常辦公,申請者需將表格及有關資料一併遞交至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如逾期遞交、欠缺資料或未能於截止日期前提交有關文件者,申請將不列為年度資助考慮。查詢可致電八三九九六六二六或八三九九六六一七與文化活動廳何小姐或吳小姐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