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涉毒藏電槍

2011-10-08

【本報訊】一名無業男子涉嫌吸毒及藏有禁用武器,被警方查獲,行動中,警方檢獲小量毒品及一支電牆等物。 被捕男子姓徐、四十三歲,本澳人。治安警察局獲得情報,指黑沙環金海山花園有人吸毒,於是派員前往調查監視,至昨日凌晨零時許,目標人物徐姓男子返回金海山住所,警員向其截查,當場在之後探員再在其住所內搜獲小量毒品及吸毒工具。先後搜獲的毒品包括十七粒『麻古』及兩克『冰』。探員同時在單位內搜獲一支性能良好的電槍及兩把開山刀等禁用武器 徐承認吸毒,供稱毒品是在珠海以九百元購入自用,而有關電槍和開山刀也是在珠海購得,聲稱用作觀賞。 經調查,警方將徐控以吸毒、藏毒及藏有禁用武器罪名,移交檢察院偵訊。  

兩宗販毒案三嫌犯被覆押 檢察院日前完成兩宗販毒案的初步偵訊工作,涉案的三名嫌疑人已被採取了羈押的強制措施。 首宗案情顯示,涉案的四名嫌疑人包括內地男子範某、兩名澳門男子李某、劉某和內地女子孫某,年齡介於三十二歲至五十六歲之間。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凌晨,警方截獲線報在嫌疑人範某入住的酒店房間內查獲『冰』毒0.3克及一個吸食毒品工具,範某供認是早前在娛樂場賭錢時,一不知名男子向其兜售的,自己只吸食了少量,未作他用。其後,警方先後分別捕獲了前來上址販賣毒品的嫌疑人李某和劉某,在李某身上搜獲兩小包透明廖袋包裝的『冰』毒重量共約一點二克,劉某身上搜獲二十一包透明廖袋包裝的『冰』毒重量約十餘克,及十一粒『麻古』毒品。隨後警方又捕獲了另一名前來販賣毒品的嫌疑人孫某,並在其身上搜獲『冰』毒重量約六十三餘克及二十粒紅色藥丸包裝的『麻古』毒品。 次宗案情顯示,一名三十二歲的印尼籍男子,於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五日上午乘航班由馬來西亞飛抵本澳。警方在機場發覺該男子形跡可疑,隨對其截查,透過人體掃描機對其進行檢查,發現其體內藏有異物。後經送往醫院作進一步檢查,從其體內共排出二十一粒以米黃色透明廖紙包裡成『鵝蛋』狀的『海洛因』,連包裝約重二百五十二點四四克。 承辦檢查官分析案情及證據後,認為有強烈跡象顯示上述兩宗案件嫌疑人涉嫌觸犯販賣毒品罪,根據嫌疑人行為的嚴重程度及可科處的刑幅等因素,經向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建議並獲批准對首宗案件嫌疑人劉某、孫某,次宗案件嫌疑人呢印尼籍男子,採取羈押的強制措施,即時送往路環監獄羈押候審。首宗案件其他嫌疑人李某及範某因涉嫌較輕量的毒品和吸毒罪,而被採取其他必要強制措施。案件交還警方做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