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屋法公眾說明會

2011-10-08

【特訊】為增加居民對《經濟房屋法》內容的了解,房屋局將於本月舉辦三場《經濟房屋法》公眾說明會及展板巡迴展示,而首場公眾說明會將於下周一(十月十日)晚上八時於祐漢活動中心舉行,向居民介紹法律的內容,屆時歡迎居民踴躍出席。 第一零/二零一一號法律《經濟房屋法》於十月一日生效,法律之目的是協助具特定收入水平及財產的本澳居民解決住房問題,與促進符合本澳居民的實際需要及購買力的房屋供應。 房屋局將分别於十月十日晚上八點在祐漢活動中心,十六日下午三點在三盞燈休憩區,以及二十二日下午三點在氹仔花城公園之空地舉辦三場《經濟房屋法》公眾說明會。期間亦會設有展板展示,簡要介紹《經濟房屋法》的內容,首場展示地點將會在祐漢公園舉行,展期由十月八日至十五日;第二場在三盞燈休憩區,展期由十六日至二十一日;第三場在氹仔花城公園之空地,展期由二十二日至二十五日。歡迎各位市民屆時到場參與。 因應《經濟房屋法》的生效,房屋局已舉辦多場說明會,向社會團體介紹《經濟房屋法》的內容,包括設立了收入及資產限額;延長不可轉讓期,並規定不可轉讓期間經過一定年限之後,可將經濟房屋轉讓予符合取得經屋條件者;在不可轉讓期屆滿後轉讓單位須補價。同時,保留原有的經濟房屋輪候人名單,但仍須遵守16年禁售期和按照新法計算經屋售價,以及在出售經屋時按照法律補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