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賜促交代 路環批地依據

2011-11-15

【特訊】政府首次批出兩幅路環舊城區土地,接納路環原居民改建舊樓的申請。議員高天賜提出書面質詢、要求政府清晰審批的法律依據。交代以哪一條法律禁止承批人五年內出售相關土地。高天賜並質詢政府如何按照現行法律、解決『沙紙契』引致的問題。(黃秀營 黃偉鴻) 其書面質詢如下:     『近日,政府將落於路環市區的兩幅土地批出,聲稱是希望解決該區的樓宇居住問題。 被批出的土地座樓於田畔裡里,以興建一幢屬單一所有權制度,樓高三層,作住宅用途的樓宇,並規定於五年內不得出售。 政府亦表明這是為了解決『沙紙契』問題所踏出的第一步。 為此,提出如下質詢,並要求政府以清楚、準確、連貫及完整的方式給予回覆: 一、 政府是以甚麼法律依據批出位於田畔里的土地?另外,是以甚麼法律依據禁止承批人於五年內將其出售? 二、 按照現行法律的規定,政府如何解決『沙紙契』所引致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