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職工作 望明年立法

2011-11-17

【本報訊】近年,非全職工作(兼職)的勞動關係逐漸增多,議員鄭志強表示,會展業,餐飲業和零售業等都需要這種靈活、彈性的兼職工作關係,這也可釋放人力資源。然而,在二零零九年元旦生效的勞工法訂明將由特別法規範的非全職工作,至今快三年仍未立法。因此,在處理兼職的勞動關係或勞資糾紛問題上,不單無法可依,而且不合理、不合法地以全職工作的制度去處理兼職問題。他詢問行政長官崔世安有關非全職工作的立法進度如何。 崔世安回答說,政府確有必要就非全職工勞動關係制度進行立法,因為在澳門經濟發展中,有很多臨時工、非全職工作,現時不同的勞動合同都要納入勞工法的規範之內。隨着澳門的發展,兼職的會越來越多,因此需考慮如何保障僱主和僱員雙方的利益。 他說,有關非全職工作勞動關係的特別法還未立法,是因為在制定相關法律的討論過程中,勞資雙方有不同意見,分歧較大。他稱這是政府的責任,希望勞資雙方同舟共濟,取得平衡,進行非全職工作制度的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