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聯議員促撤四選三

2018-11-22

【本報訊】三名工聯議員,在議程前發言中促政府儘快完成《勞動關係法》修法工作。其中,議員李靜儀促請政府應該當機立斷撤回「四選三」方案。

李振宇指,《勞動關係法》生效至今近十年,有關勞動基準實難符合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更無法回應僱員要求改善勞動權益、追求優質生活的渴望。《勞動關係法》在制訂之初便因「強資本、弱勞動」的格局和現實,導致各項勞動基準的訂定均沿用國際勞工公約的最低標準或本澳舊有制度,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五十六天產假、而六天年假已三十四年沒增加,十天強制性假日沿用的亦是三十四年前生效的《設立澳門工作關係》的規定。因此,修訂《勞動關係法》,增設男士有薪侍產假、延長產假及設立疊假補假等內容,其實只是在追繳本澳在僱員勞動權益保障方面的長期歷史欠賬及堵塞相關法律漏洞而已,並沒有讓本澳僱員勞動權益在世界範圍甚至鄰近國家和地區中產生比較優勢。

他認為,「法律不是保護崇高,而是保護一般」,沒有科學理據和民意支撐的勞動修法註定經不起社會推敲。若政府總是以「騎墻式」的思維和方式修法,不但無法發揮社協制度優勢,更有可能讓相關平臺陷入無謂爭論的惡性循環中,社協或成避風港,或成擋箭牌。政府在勞動修法過程中既要力求「最大公約數」,同時又要有敢於在矛盾焦點上「切一刀」的勇氣和責任擔當,以此鮮明勞動立法及修法導向。

議員梁孫旭批評,政府在沒有社會共識之下提出四選三方案,並與疊假補假、有薪侍產假這些具有社會廣泛共識的項目捆綁立法,令立法進度嚴重拖延,不僅令廣大僱員的期望落空,更遲遲未能兌現行政長官的施政承諾。博彩業及不少行業僱員長期在「僱主先決」的協商機制之下,休假往往無自主性。他認為,修法已不能一拖再拖,促請政府承擔責任,兌現施政承諾,好讓增設疊假補假、男士有薪侍產假、增加產假落實有期。

李靜儀指,政府仍未清晰回應和處理「四選三」方案,更以交回社協討論為由,變相以「四選三」拖住已承諾優先立法的疊假補假和侍產假等項目,令人質疑政府是否有意拖延、施政承諾是否面臨「彈票」?!她續指,因應經濟發展,廿四小時輪班、週假輪休工作的僱員越來越多。由於現有《勞動關係法》沒有明確每週休息日與強制性假期重疊的處理方法,不少僱員都因疊假而無法放足法定的六十八天假期,僱員的休息權受到損害,為政者早就有需要主動修法堵塞漏洞,可惜拖足幾年仍未落實。去年就《勞動關係法》作公開諮詢時,更將降低勞動基準、損害僱員休假權的選定部分強制性假日機制(現俗稱「四選三」方案)此項備受爭議的項目捆綁一齊立法,到底有何意圖?是要逼使勞工界作出抉擇,要不就一併接納政府硬推的「四選三」倒退方案;要不如果繼續反對,就連疊假補假、侍產假等一同「拖死」,形同「彈票」,繼續令廣大僱員無了期的等待?

她認為,勞動政策的制訂和變更,除了考慮經濟效益,還必須顧及社會和家庭的發展。政府應該當機立斷撤回「四選三」方案;強烈要求行政長官,在餘下一年任期內兌現到疊假補假、男士有薪侍產假和增加產假的施政承諾,不再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