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20301號
2012年03月01日
星期四
張裕:私教里程碑 私框通過
2012-03-01
【本報訊】《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法案昨天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表示,該法案的通過,為本澳的教育,尤其是私立教育的發展奠立重要的里程碑。為確保該法律的有效及妥善實施,教育暨青年局將開展一系列的宣傳及推廣。 立法會昨天下午繼續舉行全體會議,細則性審議《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法案。在討論時,議員們主要圍繞著教師的權利、評核制度及申訴、薪酬及福利幾個方面提出意見。對於教師的權利,區錦新議員表示,現在教師每年都要簽約,職業沒有保障,建議參考國內和台灣的做法,在法律中訂定什麼情況下,學校解僱教師。對此,列席會議的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表示會記下,作為將來修訂時參考。 對於區錦新、何少金和麥瑞權議員指現有推動教師專業成長的措施不足,操作性低,有改善的空間,希望加強優教培訓、脫產培訓,張裕回應說,法案已有規定,至於是否強制培訓,將來法律實施時會總結經驗,予以考慮。 在討論法案中有關教師評核制度時,林香生、陳偉智、區錦新和何潤生議員都認為有關規定欠妥。如工作表現評核須由一個合議機關進行,但沒有具體在什麼地方設立「會議機關」。更重要的是評核的五種評語表述,沒有定出標準,而且如有申訴,最後仍由學校裁決。議員關翠杏則指法律忽視了學生家長的意見,與家校合作的理念不符。而張裕回應時則認為有關規定經過了詳細的思考,教師對評核如有申訴是向辦學團體而不是校長,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有五方面的人士組成,可避免一個人作決定,而且政府對於私校只能以適度介入為原則。 多位議員還關注到有關不牟利私校應把學校固定及長期收入的七成或以上作為教學人員的報酬是否公平,會否大部份都落入校長等管理層口袋,應避免出現有的中學校長月薪達十萬元的情況,希望設定比例。對此,張裕表示,根據現在情況,已有五十六所私校把七成以上收入作為教學人員的報酬,十五所接近七成,只有四、五所未達到七成。法律通過,政府會督促這二十所私校把七成收入作為教學人員報酬。他說,由於法律通過後,教師上課時數會減少,學校要多聘請教師,增加開支,因此政府計劃增加津貼。 另外,議員還對於第一級教學人員與第六級的月工資只差百分之三十認為不合理,因為從第一級升到第六級要經過二十多年,難以留住資深教師。 該法案在表決時,獲得通過。該法律在公佈後緊接的學校年度之首日起生效。 議員何潤生、陳明金、麥瑞權、何少金、林香生、關翠杏、陳偉智、吳國昌和區錦新發表了表決聲明。他們大多數都認為該法案未能盡善盡美,但該法律的通過是教育界人士爭取了二十年得來的,而且澳門學校九成是私校,故他們都投贊成票。他們希望政府經一段時間的實施,適時進行檢討,不斷完善。 而張裕也在法案通過後作了發言,指該法案獲得立法會通過,為澳門的教育,尤其是私立教育的發展奠立重要的里程碑。他說,制度的有效運行及實施才是最終的目標及衡量成效的指標,其中需要有效的宣傳及推廣。為此,教青局將開展一系列的宣傳及推廣工作,包括訪校講解,組織講解會及專題講座,出版小冊子及相關刊物,設立專題網頁及諮詢熱線等,目標是確保該法律的有效及妥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