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毀人口普查問卷

2012-06-22

【特訊】統計暨普查局於2012年6月21日上午將2011人口普查問卷及工作文件運往澳門垃圾焚化中心銷毀。 

2011人口普查資料收集工作於去年8月進行。根據第15/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四條的規定,2011人口普查的問卷應於資料收集期結束後一年內銷毀。隨著詳細結果的公佈,於2012年6月21日,在統計暨普查局工作人員的嚴密監督下,將二十萬份載有個人或住戶,以及樓宇單位資料的人口普查問卷及相關文件送往澳門垃圾焚化中心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