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揭假結婚

2012-08-21

【本報訊】一名內地女子與七十二歲澳門男子串謀,利用假結婚取得來澳居留資格,被人向警方舉報,揭發勾當,將她與假結婚丈夫拘捕。

被捕男女分列姓黃(七十二歲,無業)及姓鄭(廣東人,四十六歲,批發市場工人)。

治安警察局於日前接獲舉報,指上述鄭姓女子是以假結婚手段,取得來澳居留權,警方經調查後於上週五到南粵批發市場查核鄭女身分資料,並到台山菜園涌街平民大廈鄭所報住處調查,發現單位內無任何屬於鄭的丈夫物品,鄭女稱其夫黃某不住該單位,警方稍後再到黑沙環萬利樓調查黃某。

鄭女受查後向警方供認假結婚,並稱於八年前以外勞身分在批發市場工作時認識黃某,央求黃與她結婚,藉此關係能與兒子一併申請來澳居留,並能在澳工作,鄭表示沒有付錢給黃作酬勞,黃亦表示純為幫鄭女,無收取金錢。

警方從證據上顯示出,鄭黃兩人從來未一起生活過,只是藉假結婚來澳居留,已將二人拘捕,移交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