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澳廣視新聞自我審查

2012-09-15

 

【本報訊】被澳廣視解僱的記者曹永賢表示,澳廣視新聞自我審查很嚴重,整個編採過程經過精心安排,為能符合官員和知名人士的心意。是次解僱已產生寒蟬效應,令澳廣視的職員知道,不聽話是沒有好下場的。澳廣視昨晚發出聲明,強調曹永賢被合理解僱是紀律處分,與新聞自由無關。

被解僱的記者曹永賢在澳廣視任職逾十二年,一度由記者升職至編輯,再被降職成為記者。他表示,一直將新聞自由、編輯自主視為工作的兩大原則,希望澳廣視的新聞節目可以不斷進步,做到監督政府及社會的職能。他批評,澳廣視的新聞每況愈下,不能反映社會現實,不能回應市民知情的需求。「廣大的市民,甚至是行家,所有的人應該可以看到澳廣視變成怎樣子!」

「最基本的新聞自由在澳廣視裡沒有多少剩….」、「裡面的自我審查很嚴重……」曹永賢指出,從編更、指派採訪、審稿等,都是經過精心安排的,為使澳廣視的報道不會對官員和知名人士造成不利。他表示,為了如實報道,曾多次與高層爭辯,以致引來打壓。此外,是次解僱已產生寒蟬效應,令其他同事覺得,不聽話的下場是不會好過的。

在昨午記者會中,被問及預計晚上七時的澳視新聞中,澳廣視如何處理其報道。曹永賢稱:「他們應該播出一段我的說話,再播一段仇教授的說話,跟著自己再扭曲一些,最後加一點公司的回應。」得悉澳廣視指派實習記者到場採訪後,他說:「我們的同事也說:重要的新聞就派實習記者採訪,不重要的就派『周身火』的記者前去。」

在昨晚的七時澳視新聞中,曹永賢被解僱的報道被安排在七時三十八分播出,在短短一分半鐘的報道裡,用了三分二時間道出澳廣視的說法。首先,用了二十五秒說:「事發於四月底,因為多名新聞部員工投訴曹永賢當值期間不知所蹤,有時間及人證記錄,其後曹永賢以編更不公平為理由,帶同律師來澳廣視,導致公司領導層將事件交由法律顧問跟進。經紀律程序,雙方證人提供的資料,顯示相關投訴屬實,領導層根據預審員建議,對其處以合理解僱。」

隨之,用了二十五秒旁述曹永賢的說法,跟著,再用四十五秒說出公司的回應:「對於曹永賢所反映的編更不公平問題,澳廣視表示,曹永賢自十二年前入職起,專長於突發新聞,並於二OO三年向公司申請,兼職香港某電台突發記者,並承諾會兼顧好公司工作,其本人很明白,經常需要夜間工作是很平常的事。在今年年初因有同事放產假及需要停薪留職共需放假七個月,而在四月份有三名本地記者離職。」

澳視聲明強調合理解僱

接著又說:「曹永賢在一個月內的工作時間為十四個工作天,非連續性擔任通宵更,只是因應其專長及人手問題而作特別安排,公司對輪更工作都作特別補償,如果對方認為不合理,可到勞工局求助。」

另外,澳門電台的文字簡報指:澳廣視發出聲明,強調記者曹永賢被合理解僱是紀律處分,與新聞自由無關。澳廣視執行委員會主席梁金泉在聲明中又說,澳廣視作為澳門地區唯一提供公共廣播服務的媒體,有責任向居民提供廣泛、及時和真確的資訊,保障市民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