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辦推非高教指引諮詢意見

2012-09-22

【本報訊】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昨日就《非高等教育機構處理個人資料的注意事項》徵詢本澳教育機構的意見。個資辦主任陳海帆表示,個資辦成立至今,共收到三宗非高等教育機構的投訴,主要是家長或教師投訴學校將個人資料泄露,但該類投訴沒有上升趨勢。個資辦希望透過該指引,讓學校能正確處理學生、家長或員工的個人資料,減少糾紛。

為更有效地保障資料當事人及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昨早就《非高等教育機構處理個人資料的注意事項》,假教青局仲尼堂舉行諮詢會,徵詢本澳教育機構的意見,共有近五十間中、小學代表出席。

陳海帆表示,考慮到教育機構所處理的個人資料,大多涉及未成年人和公共利益活動,有一定的複雜性,故制定《非高等教育機構處理個人資料的注意事項》前與本澳的教育機構舉行諮詢會,徵詢非高等教育機構意見,減少因為涉及個人資料處理所產生的各種矛盾紛爭給教育機構帶來的困擾和負擔,令《個人資料保護法》更有效地實施。

她指出,個資辦成立至今,共收到三宗非高等教育機構的投訴,主要是教師投訴學校向家長提供教師的聯絡電話,泄露教師的個人資料,也有家長投訴個人資料被校方泄露,由於投訴人沒有留下聯絡資料和提供具體個案,個資辦沒法查證,但已向相關的學校了解情況,以及提醒校方要依法處理個人資料。又指,該類投訴沒有上升趨勢。雖然投訴人沒有提供聯絡資料,若投訴有足夠資料,個資辦也會作出調查,又可藉此提供校方。

個資辦將於本月二十九日向持續進修機構舉辦第二場諮詢會,各教育機構可於十月底前,以書面方式傳真、郵寄或網上向個資辦公室提供意見。

另外,對有市民透過手機收到商業傳銷短訊,陳海帆表示,可以透過短訊回覆表明拒絕接受有關訊息,若發出訊息的機構仍繼續向已拒絕接受訊息發出營銷短訊,屬違法,將受到處罰。但若發出的短訊無法回覆或由澳門區以外發出,她承認,在處理上有困難,仍呼籲市民要行使反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