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21126號
2012年11月26日
星期一
供樓上限不宜超四成
2012-11-26
【特訊】行政長官日前列席立法會回答議員有關二O一三年施政報告住房問題提問時,建議未納入公屋系統的其他居民的私人樓宇按揭供款金額,以不超過家團收入的四成較為合適,這是值得社會研究和探討的問題。
根據特區政策研究室向銀行界的了解,目前本澳居民供樓年期開始拉長,有的長達二十五─三十年,更有長達四十年的。
如何衡量自身的承擔能力,建議可以參考一般銀行對居民樓按的綜合風險評價指標,包括供款比率、房價收入比、樓按負債率和貸款與估值比率等。
上述指標中,最具參考作用的是「供款比率」,即供款人每月按揭供款額佔家庭收入的比例。然而,正如行政長官提出要社會討論的,何謂最合理的「供款比率」沒有一個統一標準。原因是世界各地的利率、供款模式、稅務及福利制度均不同。同時,在不同的供款年期選擇、利率環境、供款人負債以至可動用收入,皆可令供款比率出現較大的變動。以美國為例,其利率走勢和港澳相似,但美國當地貸款機構採用的供款比率一般參考值為三十%─四十%。香港金融管理局於二O一O年的要求則定為五十%,而其較高的「供款與收入比」只適用於受過一定查核的高收入人士。
具體到本澳,雖然近年經濟發展帶動了本澳居民收入持續上升,但經濟週期規律及歷史告訴我們:澳門樓市幾十年來有起有跌,不可能永遠都升;家團收入也有可能呈波浪型走勢的。
近年來,有的人認為,近年的收入不斷上升,相對於當初的五十%的供款比率,幾年後也可能會下降,加上物業增值的預期,故家團每月供款比率處於較高水平似乎不太重要。不過,研究室認為,雖然現時部分居民按揭供款負擔較可能較十多年前輕鬆,但要提醒的是,目前的樓宇按揭利率是處於歷史低位,未來息率走勢調頭向上的機會將較向下調整為高;與此同時,當前樓市存在的不確定性因素也比較多。故此,盡管目前長年期的按揭息口在未來一段短時間內尚可維持在低水平上,但二O一五年以後需要承擔較高利息支出的可能性不能排除的。因此,建議,居民在按揭供款時需綜合評估風險。在目前低息環境下,居民在按揭供款時應進行本身供款比率的「壓力測試」。舉個例說,假設供款人認為,供款比率不超過五十%是合理和可承受的。但更應考慮的是,如果數年後利息上調,供款人是否有一定的財政空間去應付其他所需;原有消費模式可否繼續;增加的供款負擔會否令其生活質素下降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