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批橫琴校區造價估算差

2013-01-15

【本報訊】審計署發現,直至二O一二年三月,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建設總開支超過一百零二億澳門元,與建設發展辦公室在二O一O年的五十八億元估算相比,增加四十四億澳門元。審計署批評,建設辦在計算項目建設費用的整體性,以及估算訂定時作出的考量和訂定後的檢視及更新均存在不足。

審計署昨日公布的《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建設費用估算專項審計報告》指出,建設發展辦公室在二O一O年四月提交的相關建議書中,列出需要設計的工程費用估算約五十八億澳門元,這是建設新校區項目正式及唯一的一份估算文件資料。然而,約五十八億澳門元的估算只包括工程費用,沒有包括其他建設相關的五十七項獨立開支,涉及金額約十二億澳門元。

建設辦向審計署表示,除了工程費用之外,新校區項目尚有其他開支,較為主要的有工程監理及質量控制兩部分。建設辦認為,這些開支為行政成本,按一貫的做法均不會包括在建設成本中,因此並沒有納入到新校區項目的估算之內。

五十四項獨立開支未納入

二O一一年十一月,特區政府與廣東省人民政府簽訂《合作補充協議》,訂定整體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建設的總預算上限為九十八億澳門元,較十九個月前的估算上升四十四億元。雖然,建設辦把之前沒有列入估算的「校區勘察費」、「校區設計費」、「土方回填、軟基處理」加進《合作補充協議》內,然而,仍沒有把五十四項獨立開支納入其中,涉及金額超過四億澳門元。

截至二O一二年三月,審計署發現,整個新校區項目的預計投資除了工程費用外,尚包括顧問諮詢、基礎建設、工程監理及質量控制等其他建設相關開支,總金額超過一百零二億澳門元。

關於二O一O年四月的最初估算,建設辦向審計署表示,有關建設項目每平方米的估算單價,是以本澳一些公共工程的每平方米造價作參考,例如校區內的宿舍是以公共房屋的工程費用為參考。而部分要求較高的工程項目如標誌性建築物,則參考本澳終審法院大樓等類似規格建築物的成本。例如建設辦提供的校區宿舍成本,是參考二OO六年的公共房屋判給金額。

此外,建設辦亦表示雖然新校區在國內建設,並以人民幣計算工程費用,不過因在建立估算時已知悉將來新校區會交付澳門使用,因此沒有參考國內的建造成本等情況,主要參照澳門的建設標準和造價。

審計署也指出,建設辦訂定最初估算時所選用的建築物單價參考依據存在兩方面的問題。一是沒有根據新校區建築物的實際要求,選取恰當的建築物類型作參考。二是沒有按照當地價格並考慮動態因素作出估算。由此反映建設辦對有關估算的參考依據欠缺科學化考量,所得估算未能反映實際所需。

審計署稱:「從項目管理及決策角度分析,不完善的估算可能導致權限實體在審批時無法知悉整體投資費用,影響其進行全面評估以作出適當的審批決定。建設辦沒有建立以控制建設費用為目的之估算,以致難以分析投資變化的合理性,從而估算與建設費用脫節,根本無法達到管理及控制的作用,失卻作為建設費用控制的根本意義。從整體公共資源分配角度分析,不完善的估算所引致的資金調動,亦會影響特區政府對公共資源的有效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