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30115號
2013年01月15日
星期二
建設辦認同審計報告
2013-01-15
【特訊】審計署就《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建設費用估算》進行有關專項審計,在審計報告中對有關編制投資估算提出的建議,建設發展辦公室認同審計報告內容對大型跨境項目工作上的指導意義。對於在日後完善有關項目的估算工作上,建設發展辦公室將遵照審計部門提出應謹慎注意的地方落實執行,在任何工程上均審慎嚴格遵守善用公帑、謹慎理財的原則下推動項目。
建設發展辦公室認同在任何公共工程項目上應明確建設項目及其規格的確切要求,並在工程開展前期及過程中搜集、整理及分析各類有代表性的已完工項目造價資料,合理預測人工及材料價格的動態因素等,以訂定一個以建設費用控制為目的之投資估算。鑑於有關建立資料庫的完善對未來相關工作有很大幫助,建設發展辦公室在吸納審計報告中對有關編制投資估算提出的建議後正不斷進行資料數據的整合及分析工作。
對於審計報告中所述,本辦公室第399/GDI/2010號建議書中的工程估算金額是用以計算判給設計服務費用,估算金額是基於當時有限的設計資料,採用較低的估算金額計算設計服務費用源自節約的考量。
建設發展辦公室贊同審計署提出估算應包括前期研究、設計及建設施工等不同階段的支出費用,同時亦應綜合考慮建設過程中的測量勘探、工程監理及質量控制等工作的費用;在往後的類似項目進行估算時,將參照審計部門提出的建議對有關估算內容和費用構成更齊全的前提下,避免遺漏項目及其相關費用,以能對項目作出更好的決策。在審計報告中提出的建設費用中,排洪渠搬遷費用應列作為新校區建設投資開支的一部份,建設發展辦公室會在今後的項目中加強研究溝通,對每項開支的立項加強處理,而是次排洪渠搬遷費主要由珠海市橫琴新區管理委員會負責執行,故建設發展辦公室認為排洪渠遷移項目的費用與土地租金費用一樣同屬政府行為,認為歸納為土地開發成本費用較為合適,建設發展辦公室相信,在吸收審計報告內有關指引出發點的精神,將對後開展大型跨境或境內公共工程時對定訂開支立項時起著指導及探討啟發作用。
另外,橫琴島澳大校區主體建設連隧道建築費用的調升,除了涉及近年通脹、建材成本上漲及匯率變化等多種因素外,亦因連接路?城河底隧道調整施工工法、長度與深度,工程量大幅增加,令建築成本由原來的5億元增至20億元。
有關澳大新校區河底隧道的造價估算,早於2009年是透過顧問公司提供之研究資料,在未有詳細埋深要求、地質資料及圖則設計下,按500米河中段來估算約為5億元。在2010年9月經國家航道局批覆後,因應兩地權限部門提出符合後備航道的需求,調整了建造深度由13米增至最深25米;而在2010年到2011年期間,亦反覆進行了多個不同領域範疇的專家論證,包括航道、開挖要求、環評、水環境、海洋、水利及施工方案等10多個專家論證會。其後,與國內相關部門商討及作出深化研究後,再提交相關論證報告到兩地海事及航道部門審批。
有關《橫琴島澳門大學校區海底專用隧道工程海洋環評第二次公示》是論證過程的其中一部份,根據有關資料,隧道工程造價在作初步估算時,並未完成地質勘探,而?路規劃、功能佈局、施工方案、航道要求等的邊界條件亦未明確,隧道長度只考慮海中段500米的距離,在深化設計、施工專項方案未有完成的基礎上,估算海中段隧道造價約5.6億澳門幣,有關海域使用等論證報告,只援引這項初步估算資料作為提交申報資料。
2011年11月,隨著隧道主體工程設計、施工等方面的各專項論證完成,隧道工程建造範圍、建造標準和施工工法得到確定,隧道項目的建設內容和工程量清單相對明確,其中對工程造價具有重大影響的因素是隧道的施工方法,最終確定隧道造價預算上限為20億澳門元。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項目作為在「一國兩制」框架下的首個粵澳合作建設項目。項目具有落實粵澳更緊密合作、先行先試、制度創新的重要意義,並在創造新思維與新管理模式方面,為日後其他項目的推進提供了示範作用及寶貴經驗;關係到澳門未來長遠的可持續發展及人才培養的重要戰略部署,對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亦有積極意義,為今後粵澳兩地在更廣範圍、更高層次參與橫琴開發與澳門民生建設奠定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