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年廿六起為入境年花檢疫

2013-02-06

【特訊】農曆新年將至,為方便巿民於歲晚期間從內地購買個人自用年花回澳,民政總署將於本月六日起,一連四日在關閘口岸設置臨時植物檢疫站,免費提供植物檢疫服務。民署呼籲巿民未經許可切勿攜帶瀕危野生植物入境。

臨時植物檢疫站只設於關閘口岸,運作時間由二月六日至九日(農曆年廿六至年廿九),每日上午九時至晚上十時。市民如攜帶年花回澳,須注意以下事項:

1. 所有植物必須為個人自用及符合下列之重量規定;

a). 每名入境人士每日可攜帶植物之總重量不得超過五公斤;

b). 每名入境人士每日可攜帶具泥土及帶根之植物一盆,或合計總重量不超過五公斤之小盆栽,或總重量不超過五公斤之鮮切花,但單項品種不得超過一公斤。

2. 不帶根之植物如鮮切花類合計重量不超過一公斤者可免檢(水仙、風信子等浸水之植物視為不帶根之植物);

3. 市民攜帶植物入境,必須遞交當日由花商發出有蓋印及簽名的憑據正本,以便民署人員為植物檢疫;若涉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之植物品種,須預先取得經濟局發出之入口許可,方可攜帶入境;

民政總署呼籲巿民,如沒有預先取得經濟局的入口許可,切勿攜帶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植物入境,當中包括所有品種的蘭花、豬籠草、瓶子草、捕蠅草、仙人掌、蘆薈、鐵海棠、玉麒麟及蘇鐵等,以免受到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