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動檢舉治安警濫權

2013-05-07

【本報訊】五一青年遊行路線之爭繼續,青年動力到檢察院檢舉,指控治安警察局濫用職權,違法阻止示威進行,並要求警方就指摘青動顛倒是非等道歉,因問題元兇是警方本身。

在治安警察局長長李小平日前表明早已否決遊行隊伍進不入行人道示威區、無違反任何協定的言論後,青動三名成員昨進一步到檢院遞信,檢舉治安警在有關遊行安排上涉嫌存在違法行為。

認定治安警協議中不反對「不行行人道」的青動認為,當日警方沒依法在廿四小時前對通知新的集會限制,即「行行人道」,僅現場口頭宣示兼無法展示有關局長批示下,阻止他們自由行使集會權及示威權,實已涉嫌觸犯《集會權及示威權》第十四條。

青動指出,按照相關條文規定,若一經定罪,作為治安警負責人的李小平局長,則要面對最高三年徒刑或科處罰金,同時有關上級也應對他提起紀律調查程序。

要求警方合理道歉

對於日前李局長在記者會就交通癱瘓問題上,力指青動「顛倒黑白、是非不分、混淆視聽」,青動直言是莫須有罪名,因為是警方先故意放遊行隊伍進入南灣湖景大馬路中段後再堵塞去路,一手造成交通癱瘓,元兇實為警方才是。故青動要求警方給予「合理道歉」。

行人道才是撕破君子協定

青動不諱言,若當時他們的遊行隊伍妥協,接受警方安排走上行人道,則有可能被警方「反轉豬肚秋後算帳」,反過來指摘他們不遵守原先提出的書面預告「不走行人路」內容。

青動補充,基本法列明本澳居民享有言論、集會等的自由,但把警方對街總遊行與五一遊行處理一對,證明執法上是存在偏頗、親疏有別,若今次警方還是無法被有效問責,能繼續這樣違法性和任意性的處理集會遊行手法,實令他們憂慮未來公民的言論空間及集會自由將進一步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