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30530號
2013年05月30日
星期四
吳國昌口頭質詢 公屋與澳人澳地
2013-05-30
【特訊】立法會議員吳國昌口頭質詢促短中長期公屋發展及新城填海澳人澳地。 其口頭質詢事項及問題如下: 「萬九公屋大部份沒有在二O一二年底依期完成。在跟進萬九公屋未完成部份之餘,公眾十分關切期望特區政府立即充實後萬九的短期公屋供應,具體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以及建立將來公共房屋發展的長效機制。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特區政府一直未肯透露已啟動程序收回的長期閒置土地,有哪一些是將來可考慮建公共房屋的住宅用地。可是,有大片土地眾所周知肯定是住宅用地。為了立即充實後萬九的公共房屋供應,特區政府可否下決心把已決定收回的機場對面八萬多平方公尺,至少可提供超過五十萬住宅樓面面積的涉貪土地,立即規劃興建公共房屋,以便短期增加一萬多個公共房屋單位? 二、特區政府聲稱,已委託兩個專業機構研究實行填海新城澳人澳地。然則政府委託研究的內容是否在填海新城作為澳人澳地各種形式的房屋發展計劃,研究可預留多少土地分別回應各種澳人澳地的房屋需要,包括:甲)下一階段經濟房屋和社會房屋;乙)為回應人口老齡而建設之長耆宜居屋邨;丙)嘗試發展更多新的公屋租購模式,例如首次置業居所、先租後買居所、舊樓換新自住居所;丁)建設老人院舍、復康院舍及臨時房屋中心等住宿設施;戊)在澳人澳地原則下自由交易的私人樓宇? 三、為籌設公共房屋發展長效的機制,特區政府可否立即調撥已出售經濟房屋單位超過十億元的收入,設置公共 房屋發展基金,以及在法制檢討上,籌備將來在公共房屋有合理供應時,透過法制改革,設置法定的社會房屋輪候期,設置社會房屋租戶自購自住制度,重設經濟房屋輪候制,設置法定的社經濟房屋輪候期,以及具體規範經濟房屋住戶因家團成長換購新經濟房屋單位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