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來的決定民署正副主席停職九十日

2013-06-18

【本報訊】保安司司長辦公室法律顧展開簡易調查程序後,認為有跡象顯示民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副主席李偉農等人,在執行職務過程中犯有違紀行為。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決定對譚、李採取防範性停職,為期九十日。行政長官委任體育發展局局長黃有力為民政總署副主席,代行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職務。 日前(六月五日),行政長官崔世安委任保安司司長辦公室法律顧問柯雋樂(JoséLuciano),就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譚偉文、副主席李偉農等人涉嫌瀆職,展開簡易調查程序。柯雋樂已向崔世安提交報告,認為有跡象顯示上述人員在執行職務過程中犯有違紀行為,建議對他們提起紀律程序作進一步調查。 政府發出的新聞稿指出,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妨礙無罪推定原則下,行政長官昨日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三十一條的規定,決定對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譚偉文及副主席李偉農採取防範性停職,自今日(六月十八日)起,為期九十日。同時,行政長官委任體育發展局局長黃有力為民政總署副主席,代行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職務。  

黃有力重返舊巢代行管委會主席職 政府昨午突就民署的人事變動召開記者會。有記者指出:去年十一月,檢察長何超明已公開表明,四名民署的領導及部門主管被起訴,行政長官崔世安不在當時展開調查程序,直至今年六月五日才作出相關決定,外界批評該調查實在來得太遲,政府對此有何回應?  

譚俊榮:明智及合理的決定 政府發言人譚俊榮回應:「行政長官作出任何決定是有法律顧問提供意見的。很明確的,我們必須依法,特區政府全部按照法律法規去執行,去作任何決定。」被多番追問後,譚俊榮又說:「特區政府所作出的決定,應該是明智的和合理的。」  

此刻沒計劃展開陳司調查 記者也多次提問:崔世安有沒有計劃,也向譚偉文的直屬上司、行政法務司長陳麗敏展開內部調查?其中一次提問後,譚俊榮反問記者:為何要展開內部調查?記者說:譚偉文的違紀行為會否基於其上司的指令?譚俊榮回應:「在這個時刻,沒有(計劃就陳麗敏展開調查)。」  

防範停職仍可收六分五薪酬 譚俊榮指出,譚偉文在防範性停職期間,仍可收取民署管委會主席的六分之五薪酬,他強調,停職薪酬的金額不是特首或特首辦的決定,而是按既定的規定而作出的,相關訊息也是由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提供。昨日,行政長官已委任柯雋樂為紀律程序的預審員,譚俊榮預料,可望在九十日內完成進一步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