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歐案開審 劉鑾雄仍缺席 羅傑承不答辯

2013-06-18

【中新社澳門6月17日電】(記者龍土有)香港商人劉鑾雄和羅傑承涉嫌賄賂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的案件,17日第四度在澳門初級法院開審,預計審訊歷時15天。 案情顯示,香港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雄與南華足球隊足主兼商人羅傑承,涉嫌以2000萬港元賄賂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獲取華置旗下澳門樓盤「御海•南灣」5幅土地的批給。劉、羅二人被澳門檢察院控以行賄及清洗黑錢罪,但劉鑾雄卻三度以病為由不出庭,令審訊一再押後。 上午9時許,羅傑承抵達澳門初級法院,吸引大批記者蜂擁而至,但羅傑承沒有接受採訪,在保安護送下進入法院大樓。而一直以健康理由缺席的劉鑾雄,則依然沒有露面。 負責審理的初級法院合議庭主席蕭偉志接納劉鑾雄代表律師梁永本請求,容許劉鑾雄缺席審訊,由律師出庭。蕭偉志稱,由於法庭不能確定劉鑾雄是以不合理理由不出庭,故批准請求。 在今天的庭審中,助理檢察長陳達夫用了約1個小時宣讀檢控書,指控8名被告給予歐文龍不應收受的回報;並通過他人或公司銀行賬戶,隱藏和掩飾歐文龍收受回報的不法行為。 劉鑾雄代表律師梁永本在發言時,質疑歐文龍的「友好手册」能否成為證物。他稱,手册中同一日同一行有兩種不同筆跡,字體、大小、顔色亦不同。他曾向法院申請鑒定,但不獲批准,他表示會繼續上訴,因為「友好手册」能否當證物對案件十分重要。而另一被告羅傑承則選擇不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