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有力工作優異合適人選

2013-06-18

【本報訊】為何由原體發局局長黃有力代理民署管委會主席的職務?政府發言人譚俊榮解釋,黃有力在體發局有非常優異的工作表現,該局某些工作與民署相似,他又曾擔任民署的重要領導,並能說雙語,所以是較合適人選。譚俊榮又表示,若譚偉文和李偉農最終被裁定完全沒有問題,是可以返回原來職位的。 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譚偉文及副主席李偉農被防範性停職,政府稱:「為確保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的正常運作,行政長官委任黃有力為民政總署副主席,以專職性制度,在現任領導不能視事期間,代行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職務。而體育發展局副局長戴祖義將以代任方式擔任局長的職務。」 為何選擇黃有力?為何不是由民署內部提升?政府發言人譚俊榮稱:「黃局長在體發局有非常優異的表現,特別是在體育發展、康樂事務上,與民政總署某些工作相似。加上他過去在民政總署擔任重要的領導層角色,以及他說雙語,在所有的因素下,在分析和考慮下,他目前以臨時代理的方式,是比較合適的。」  

臨時代理不礙譚李重回 譚俊榮補充,行政長官昨日才收到簡易調查的報告,也是昨日才決定委任黃有力。記者問:「即是今天才接觸黃局長?」譚俊榮答:「是。」譚俊榮又表示,若法院審訊、紀律程序認定譚偉文、李偉農是完全沒有問題的話,黃有力的臨時代理「不妨礙」譚、李返回原來的職位。  

主政體局當年被指豪花公帑 二O一一年,審計署揭露體育發展局出外公幹豪花公帑,包括:入住葡國某酒店的「皇室套房」,房金高達一萬三千七多澳門元,也有參與上述行程的黃有力是該局局長 (其上司是現任行政長官崔世安)。不過,他在審計報告公布後,只承認當時已覺房價偏高,但無意就事件向公眾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