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牌三變六 官指實有法可依

2013-08-08

【本報訊】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表示,按照法律規定,當主賭牌公司的合約終止或消滅,必須有另一博企接替,副賭牌公司才可繼續營運。博監局代表則引用多項法律、法規指出,賭牌的轉移是具備充分法律認可及依據的。 對於賭牌三變六的質詢,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昨日列席立法會時,先交給博彩監察協調局的代表回覆。當中指出,幸運博彩經營的轉批給制度,在澳門特區具備充分的法律認可及法律依據。例如,第 16/2011 號法律已明示規定,在獲得政府預先許可下,可進行轉批給。  

吳國昌指『呃人』 直選議員吳國昌則指譚伯源「呃人」(欺騙),因為,譚伯源在二OO七年回覆吳國昌的書面質詢時表示,必須在承批公司 (主賭牌) 存在的情況下,副賭牌的公司才可存在。但是,譚伯源在二OO六年向加拿大豐業銀行表示,就算主賭牌公司的合約終止或消滅,副賭牌公司仍可存在。 譚伯源解釋,按照法律規定,當主賭牌公司的合約終止或消滅,必須有另一博企接替後,副賭牌公司才可繼續營運。他又表示,政府當年許可副牌的出現,是認為這是有利於二OO三、二OO四年的施政目標:由博彩娛樂業帶動本澳整體經濟發展,較快改善當年的經濟情況,如:高失業率。 「我們一直所說的,沒有蓄意呃人,只是根據合約的內容、條文作出說明、介紹。」譚伯源表示,政府將在博彩合約到期前五年──二O一五年開始檢討,將來可能批准博彩營運合約延期五年,或者啟動公開競投,原則是不損害職工權益及本澳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