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團:打擊家暴勿流於口號

2013-08-26

【本報訊】認同將家暴列為公罪的香港關注弱勢群體組織正言匯社認為,政府對待家暴行為應秉持撲滅罪行的心態,如一般刑事罪行一樣,有責任第一時間搜證、主動提起告訴,而不是讓防治、打擊家暴流於形式、口號。 來澳出席講座香港正言匯社婦女事務發言人廖銀鳳表示,她自己曾遭受另一半近廿年家暴,當年根本無力自救,只一直忍讓至快不行才求助,故她以過來人的身份,期望澳門政府盡快把家暴法列公罪,負起保障市民生命安全的該負責任。 廖銀鳳說,如打劫、走私和販毒等罪行,不需別人起訴,警方已第一時間去調查搜證,有足夠證據就提出起訴等,家暴罪行亦應如此,「如果是半公罪,我覺得是幫不了家暴受害人!更加是幫不到施虐者!是不能令社會和諧、不能令社會穩定發展!」 不少受虐者因不了解法律,如報案時只稱是「打架」而非「被打」,令自己也被檢控。廖銀鳳建議,當局要參考美國做法,每當接報家暴案件時,派出支援隊伍到場搜證、錄影口供,即使受虐者不願上庭作證,亦有足夠證據,將犯人繩之於法。 廖銀鳳強調,政府該以撲滅罪行的概念去消滅家暴,不然什麼零容忍、零家暴等只是流於口號,應切實從公共衛生角度、跨部門、官民合作去幫助受虐者、施虐者以及其他家庭成員。 對於另一個爭議點同性同居,廖指出,法案核心是幫助家暴受害者,平等去保護每一個人,實毋須理會其身份、性別、性取向等是如何。 澳門家暴法立法關注組及義工隊昨假論盡寫字樓舉行家暴法立法講座暨交流會,請來港多個關注家暴組織前來,與數十與會者分享和交流經驗。主辦單位亦請廿組直選組別出席和要求表態,有九組明確稱支持把家暴到為公罪,惟具體會留待競選期才公布,避免協助偷步宣傳。